1.轉換價格:轉換價格是指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所支付的價格。
2.轉股比例:轉股比例是指壹定面額的可轉債可轉換為普通股的股份數量。
3.轉換條款:可轉換證券的轉換條款可以與債券的轉換條款相同。但在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規定了特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內允許可轉債持有人按照轉股比例或轉股價格轉換為發行人普通股。
4.贖回條款:督促債券持有人轉股;它可以使發行公司在避免市場利率下降後,繼續向債券持有人支付較高債券票面利率所遭受的損失。
5.回售條款:可以保護債券投資者的利益,讓投資者有安全感,有助於吸引投資者。
6.強制轉股條款:保證可轉債順利轉股,實現發行公司擴大股權投資的目的。
主要優勢:
由於可轉債可以轉換成股票,可以彌補利率低的問題。如果在轉股期內,股票的市場價格超過其轉換價格,債券持有人可以將債券轉換為股票,獲得更大的收益。
除了可轉債的利率之外,影響可轉債收益的最關鍵的是可轉債的轉股條件,也就是俗稱的轉股價格,即轉換成壹股所需的可轉債面值。
比如保安轉債,每只轉債面值為1元,每25只轉債可轉換成1股。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為25元,保安股份每股凈資產最高不超過4元,因此保安轉債的轉股條件相當高。
當待轉換股票的市場價格達到或超過可轉換債券的轉換價格時,可轉換債券的價格將與股票價格掛鉤。當股價高於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時,買入可轉債的收益率與股票上漲時投資股票的收益率相同。但當股價下跌時,可轉債的風險比股票小得多。
由於其可兌換性,當標的股票價格上漲時,債券價格也會上漲,漲跌幅沒有限制。此外,債券價格和股票價格之間存在套利的可能性。因此,當基準股價在牛市中上漲時,債券的收益率會更穩定。
註意風險:
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應該承擔股票價格波動的風險。利息損失的風險。當股價跌破轉股價格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因為可轉債的利率普遍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可轉換債券規定發行人在發行壹段時間後可以以壹定的價格贖回債券。提前贖回限制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最後,風險強行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