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現金分紅,那麽上市公司的銀行存款進入了每個股東的個人賬戶,上市公司的資產下降了?那麽上市公司的價值自然會減少,股價自然也需要相應減少。但上市公司總價值加上股東個人賬戶新收到的現金分紅價值,還是原來的總價值,沒有變化。比如某上市公司價值10億元,有10億股,那麽每股是100元,現在現金分紅是10元。分紅後,1手的股東個人賬戶有1,000元,他們仍擁有1,000股。此時股價將跌至90元,公司總股本仍為1億股。
如果是股權分紅,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轉增股本送紅股,在這種情況下,其實上市公司的報表並沒有實質性的變化,只是發行股數增加了,但是凈資產總額還是那麽多。那麽這個時候股價就需要減少同樣的量,因為裏面的紅谷比較多。還是上面那個例子,上市公司價值654.38+00億,有654.38+00億股,所以每股654.38+000元,現在紅股654.38+0,每股654.38+0。分紅後,1股東的個人賬戶沒有現金變動,但擁有2200股。此時股價會跌到50元,公司總股本變成2億股。
這兩種分工方式其實本質上是很不壹樣的,所以現在監管層都在鼓勵上市公司給股東現金分紅。因為只有現金分紅,投資者的個人賬戶才會真正有更多的真金白銀。正所謂轉增股本送紅股,就是肉爛在鍋裏或者上市公司的大賬上,並沒有改變股東的個人利益。
能把現金分給股東的公司是好公司。說明公司現金流很好,並不只是產生賬面上的凈利潤,而是真的在賬上賺了錢,可以分給股東。然後那些整天說利潤增長了多少倍的公司拒絕現金分紅,屬於上市公司中的鐵公雞。現在監管部門對這類公司高度懷疑,因為有可能是做假賬,利潤就是所謂的應收賬款,玩賬面遊戲。
但是,現金分紅之後,就涉及到紅利稅的問題。記住股息稅率是分步征收的。如果從買入到賣出的1個月內持股,稅負為20%。持有超過1個月不滿1年,稅負10%。持股超過1年的,免於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