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書_禁止員工發生性關系。
(1)不得以獲取投機利益為目的,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證券交易活動。證券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從事證券交易活動,以牟取投機利益,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而且侵害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助長了證券市場的投機行為,可能導致證券市場的異常波動。
(2)不向客戶提供證券價格漲跌的肯定性意見。證券市場變幻莫測,證券行業從業人員為客戶提供價格變動的肯定性意見。壹旦由於錯誤的預測導致客戶流失,很可能會引發法律糾紛,影響客戶的利益以及從業人員和證券行業的聲譽。
(3)不得與發卡公司或相關人員達成獲取不當利益的協議。這個協議不僅違反了“三公”原則,也違反了國家法律。從該協議中獲得的收益屬於非法所得,將受到行政處罰甚至法律制裁。
(4)不得誘導客戶參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是壹種風險投資,未來的投資收益是不確定的。投資者應對可能產生的後果有壹定的經濟和心理承受能力,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是否參與證券交易應由客戶自主決定。證券從業人員勸說客戶參與證券交易而不代其承擔相應責任,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這實際上是為了證券公司小團體的利益,損害了客戶的利益,不僅損害了證券行業的公信力,甚至可能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5)不接受分享利益的委托。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收取各種費用。如果在接受客戶委托的同時分享利潤,不僅是侵權行為,也違反了從業人員不得從事證券交易的相關規定。
(6)不向客戶保證收益。證券投資的風險是證券投資收益的不確定性,任何人都很難保證證券投資的預期收益水平。向客戶做出這樣的保證。它將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並可能導致實際收益水平與預期收益之間的偏差。顯然,向客戶做出這樣的保證是違背證券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的。
(七)不接受客戶對證券種類、數量、價格和買賣的全權委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參與紐交所證券投資的客戶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能夠獨立承擔投資活動的法律責任,並對其賬戶或其名下的證券交易承擔全部責任。證券從業人員接受充分授權,實質上是代表客戶進行投資決策,違反了上述規定。
(八)不得不正當利用交易中的優勢地位,限制客戶的業務活動,以排除競爭。為了在競爭中保持領先地位,在交易中利用特殊或優越的條件限制客戶的業務活動是違反“三公”原則的。證券從業人員應該對所有客戶壹視同仁,不管是大客戶還是小客戶,不管是競爭對手還是競爭對手。
證券從業人員是指經中國證監會依法批準的證券經營機構正式聘用或與其簽訂勞動協議的人員。證券從業人員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國證監會取得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從事各類證券專業崗位工作;證券中介機構的副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管理人員中至少三分之二應當取得證券從業資格證書;未取得證券業從業資格,除符合免試條件者外,不得從事各類證券專業崗位工作。
證券從業人員-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