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按股票份額的壹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投資的回報,是股東收益的壹種方式。
二、 分紅的形式
1、 以現金的形式發放,稱為分紅利。是將公司利潤轉化為股東的實際收益
2、 以送股的形式發放,稱為送紅股。是將公司利潤轉化為股本。
3、 以轉增股本的形式發放,稱轉增股本。是將公司資本公積轉化為股本。
三、 分紅的條件
1、分紅利的條件是公司當年贏利,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和按規定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送紅股的條件除條件1以外,還必須滿足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資金並間隔壹年,公司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和公司預期利潤率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3、轉增股本除滿足條件2外,還公司還必須最近三年連續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公司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50%。轉增股本還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方案,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通過。
送紅股與轉增股本的區別在於,送紅股來自於公司稅後利潤,轉增股本來自於資本公積金,嚴格來說轉增股本不能算作是對股東的分紅回報,只是擴大公司股本規模,是公司從公積金裏轉出壹部分錢來做註冊資本。同時送紅股由於用的是公司利潤,所以和分紅利壹樣要交納所得稅,交納的標準以前是20%,股改後分別按10%交納,而轉增股本是不交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