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跌停板制度起源於早期的國外證券市場。它是證券市場上為防止價格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而適當限制每只股票當日價格波動的壹種交易制度,即規定壹個交易日內交易價格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壹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即停止交易。
中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2月1996 13日發布的,2月26日實施。
根據制度,除上市首日外,股票(含A、b股)和基金證券在壹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與前壹交易日收盤價相比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委托無效。
當然,10%是指10%附近。比如上周五G廣鋼就停在了9.89%。
後來證監會規定,給連續兩年虧損的企業加上st的帽子後,為了防止這類股票波動過大,又單獨規定st的價格在5%之間。
為什麽要限制,限制?
漲跌停板制度起源於早期的國外證券市場。為防止價格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適當限制每只股票當日的價格波動,是證券市場的壹種交易制度。也就是說,壹個交易日內交易價格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壹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於2003年2月1996 13日發布,2006年2月26日實施,旨在保護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穩定,進壹步促進市場規範。
根據制度,除上市首日外,股票(含A、b股)和基金證券在壹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與前壹交易日收盤價相比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委托無效。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制度的主要區別在於,股票價格達到漲跌幅限制後,並不完全停止交易,漲跌幅限制或漲跌幅限制以內的交易可以繼續進行,直至當日收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