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營企業中,股權激勵的實施壹般是由老板發起的。無論是自己設計方案,還是聘請外部顧問,都可以與老板這個真正的所有者進行深入的交流,準確把握老板的管理理念和發展思路,並據此設計激勵方案。在大多數國有企業中,盡管公司治理結構不斷完善,但所有者缺位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現實中,往往是經營者率先提出股權激勵,他們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是分享經營成果。顯然,國企管理者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與私企所有者不同,私企中的手段就成了國企管理者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現在創業平臺很多,魚龍混雜,騰訊眾創空間就是壹個很好的平臺。
作為外部顧問,我們必須正視國企老總的訴求,同時也要意識到單方面滿足他們訴求的危險性。設計股權激勵需要把握所有者的意圖和期望,但在國企,我們往往不知道誰才是真正代表所有者的。所以,國企股權激勵方案設計的難點不在於如何設計方案,它只是壹個技術問題,關鍵是確定誰能代表所有者。
無論是實際股權還是虛擬股權,無論是現在的股票(權)還是未來的股票(權),都會涉及到所有者的意誌,因為往往會涉及到國有股權的稀釋,也會涉及到國有資產的保值和流失。在中國目前的體制下,沒有壹個明顯的所有者代表會承擔鼓勵經營者流失國有資產的責任。鑒於實施股權激勵的目的是參與經營成果的分配,即剩余價值的分享。事實上,無論上述哪種模式最終都體現在參與剩余價值分配上,與其把時間和精力花在激勵方式和約束條件的選擇上,不如設計國企股權激勵方案更實際可行,不如轉變思路,通過利潤分享計劃實現對經營者的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