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賣掉父親股票,用這些錢來養女友,同時也滿足自己的花天酒地。在兒子被拋棄後,他選擇了購買回已經狂跌的股票。雖然這樣壹來二回好像兒子什麽錯誤都沒有,甚至幫了父親防止股票跌的傾家蕩產。但是法院不這麽認為,他的這種行為就是盜竊罪。
這名男子為了討女友歡心,所以在未經父親允許的情況下選擇偷偷賣掉父親的股票。股票賣出之後獲利240萬元。在和女友壹起差不多把錢揮霍壹空之後,女友並沒有和他壹起天長地久,反而選擇了拋棄他。至於女友是否知道這些錢是非法所得,這壹點目前並沒有明確的信息,所以,對於這名男子而言,這些錢就是打水漂了。
不過事情的發展走向,在他揮霍完錢之後,卻發展的有壹些離奇。賣出股票之後,這些股票開始暴跌。所以,這些股票已經不到240萬了,加在壹起差不多就只值24萬左右。於是,這名男子選擇了用錢把這些股票再次買回來。打算來個偷天換日,如果他的父親不知道,那麽這件事想必壹定會成為壹個永遠的秘密。
?被拋棄後花二十四萬買回狂跌股票 ,法院咋判的那麽他的行為法院又會如何判處呢?如果按照詐騙罪,顯然是不合邏輯的。因為他只是按照正常的途徑出售股票獲得金錢,所以不符合詐騙罪。股票交易現在只需要賬號密碼就可以了,所以他也不存在冒名頂替父親的情況。法院如果要判,那麽只能判處他盜竊罪。雖然他事後買回了賣掉的股票,可能量刑會輕壹些。
這個案件看起來非常的匪夷所思不是嗎?其實這個案件在現實中發生的可能性非常低。為什麽會這麽說呢?首先,沒有父親會選擇因為這個事情去狀告自己的兒子,特別是在很有可能會導致兒子坐牢的情況下。其次,這種看似非常荒誕的情況,也基本上是不可能出現的。之所以會有這個案件,很可能是股民們為了調侃動蕩的股市而故意編造的。
綜上所述,這個案子的真實性很低。畢竟股票可不是賣了之後想按照原樣買回來就能夠真的買回來的不是嗎?如果真的套現之後能夠以這麽低的本錢買回來,恐怕這名父親就不是狀告兒子,而是表揚兒子了。
不過話又說回來,不管這是真實的還是故意瞎掰的。他反映的的確是股市的動蕩。這是否也說明了壹個問題,就是大家在股市想要壹夜暴富的時候,要考慮壹下風險和收益是並存的呢?同樣的,利用盜竊等行為獲得的金錢用來揮霍顯然也是不對的。樹立正確的愛情觀以及金錢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希望大家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