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上市公司不向股東支付股息或將利潤結轉到下壹年度時,這些利潤以資本公積金的形式記錄在資產負債表中。送紅股給股東時,這部分利潤會作為附加股本入賬,成為股東權益的壹部分。但送紅股時,由於上市公司股本發生變化,上市公司壹方面需要到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重新登記,另壹方面需要公告股本變化。但是,無論采用上述哪種方法處理上壹年度的利潤,上市公司的凈資產總額都不會發生變化,下壹年度的經營實力也不會發生任何形式的變化。
對於股東來說,以紅股的形式分配利潤會比不分配利潤更好。這些方式雖然不會改變股東的持股比例,但不會增加或減少股票的含金量,因為紅股也會和股份同比例減少每股凈資產,但會送。
紅股可以直接提高股東的經濟效益。
它基於以下幾點:
1.按照我國現行規定,股票分紅的稅收可以按照同期儲蓄利率扣除,即給予壹定的優惠。具體稅額為每股股息扣除同期儲蓄率後的股票所得稅的20%,因此每次股息應征收的稅額為:
所得稅=(每股股息-本年壹年期定期存款利率)×20%
當上市公司本年度不分配利潤或將利潤滾存到下壹年度時,下壹年度的分紅金額勢必增加,股東將失去壹次稅收減免的優惠。
2.在股票短缺階段,紅股增加了股東股數,有利於市場炒作下股價的上漲,從而有助於增加股東的利差收入。
3.紅股派發後,股數增加,同時由於除息降低了股價,降低了購買該類股票的門檻,可以部分改變股票供求關系,擡高股價。
對比股利分配和現金分配,兩者都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回報,只是方式不同。上市公司只要在某壹年盈利,就是對股東的回報。但是,股利分配不同於現金股利分配。如果用銀行存款來對比兩者,現金分紅有點類似於存款本金和提取利息,即儲戶將資金存入銀行後,每年提取壹次利息。但是,紅股類似於復利存款。銀行每隔壹定的時間間隔將儲戶應得的利息轉換成本金,這樣到期後利息可以再生並壹次性支付。但送股的回報方式有其不確定性,因為將利潤轉為股權並投入再生產是壹種再投資行為,也面臨風險。如果企業未來幾年經營相對穩定,業務發展順利,凈資產收益率能夠高於平均水平,股東可以獲得預期回報;如果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低於平均水平或上市公司在發行股票後經營不善,股東不僅會在未來幾年獲得預期回報,還會將前壹年應得的股利變成固定資產。這樣看來,紅股還不如現金分紅,因為股東在獲得現金後,可以選擇投資其他股票或者利潤率更高的投資工具。
上市公司是現金分紅還是紅股分紅?
要看持有多數股份的股東對公司未來經營的判斷和預測,因為分紅方案必須經過股東大會討論通過。而我國上市公司有壹半以上是國有股,其股權代表基本都是上市公司的管理者。由於切身利益的影響,管理者基本認同企業的發展壯大,因此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現象十分普遍。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要配售新股,應首先在老股東中進行,以保證老股東對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變。老股東不願意參與公司配股時,可以將配股轉讓給他人。對於老股東來說,上市公司配股實際上提供了壹個追加投資的選擇機會。
老股東是否選擇配股來增加對上市公司的投資,可以根據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配股資金的投入和效益的高低來判斷。然而,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除了配股,投資者還可以通過購買其他公司的股票、投資債權和居民儲蓄來實現追加投資,關鍵是確定投資收益。比如配股上市公司凈資產收益率達不到居民儲蓄存款利率。顯然,上市公司的經營效率太差,其投資回報率難以與居民儲蓄相比。因此,股東可能不會選擇配股作為增加對上市公司投資的方式。當然,上市公司在確定配股時,如果配股權證不能流通,其配股將是強制性的,因為配股實施後,股票會除權,價格會下跌。老顧東不參與配股,就要承受市值下跌的損失。避免配股的唯壹方法是在配股前賣出股票。
在我國上市公司的配股中,由於我國股份制運作的不規範,上市公司的中國股和法人股占據了絕對的控股地位。這些大股東大力支持配股,卻不能出資參與其中,還強行將其配股轉讓給上市公司個人股東。此舉實際上是對小股東權益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