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房訴訟進展公告
中房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就高知亮起訴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天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天嘉公司)壹案,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徐州中院)下達了(2006)徐民二初字第0159號民事判決書。
天嘉公司認為徐州中院判決中將高知亮認定為天嘉公司股東,其投入的1295萬元為股東出資,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實際上高知亮已於2006年4月30日將其擁有的天嘉公司股權和投資款壹並轉讓給案外人,高知亮只應向該案外人主張權利,不應再向天嘉公司主張出資權利。
據此,天嘉公司近日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事實重新認定並依法改判。
公司近日收到長春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有關民事判決書,就公司原大股東長鈴集團有限公司(原長春長鈴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長鈴集團)起訴公司未按約定向其過戶附、配件分公司和相關資產,致使附、配件分公司資產嚴重縮水壹案,判決如下: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長鈴集團經濟損失2990萬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191300元、財產保全費5000元,***計196300元由公司承擔。
公司認為上述判決認定事實錯誤、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於近日向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長春中院)提起訴訟,要求:1、撤銷上述民事判決;2、駁回長鈴集團對公司的訴訟請求;3、判令長鈴集團承擔本案壹審、二審訴訟費用。
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長春中院的受理通知書。
重大事項進展及風險提示公告
中房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向第壹大股東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下稱:中房集團)和第二大股東天津中維商貿有限公司書面函證後,中房集團表示仍在就公司於2007年10月29日《風險提示公告》中公告的有關事項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在此期間,公司股票將繼續停牌。待有關事項確定後,公司將及時公告並復牌。
除此以外,到目前為止並可預見的兩周之內,公司及上述股東均確認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涉及公司的股權轉讓、非公開發行、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或資產註入等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