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名股票的特點:1、股東權利歸屬於記名股東;2、可以壹次繳納,也可以分次繳納出資;3、轉讓相對不記名的股票更復雜;4、便於掛失,相對安全;5、記名股票的其他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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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記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記載股東姓名或名稱的股票。此類股票利於公司了解、掌握股東的人數及股票的流向,便於公司控制。但記名股票的發行和流通手續相對復雜。在我國,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姓名或者名稱過戶要辦理過戶手續。
二、所謂記名股票是指在股東名冊上登記有 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稱及住址,並在股票上也註明持有人姓名 或名稱的股票。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壹般都寫在股票背面。記 名股票不僅要求股東在購買股票時需要將姓名或名稱記人, 而且要求股東轉讓股票時需向公司辦理股票過戶手續,除了 記名股東外,任何人不得憑此對公司行使股東權。股票同為 壹人所有者,應記載同壹本名。記名股票不得私自轉讓,在 轉讓過戶時,應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換持有人姓名或名稱, 並將轉讓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上。按 照本條規定,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不記名股票是指股票,票面不記載股東姓名的股票。不記名股票只憑股票所附息票領取股息,可以自由轉讓,不需辦理過戶手續。
三、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的區別:1、是記載方式上,無記名股票不記名;記名股票則記名。2、是在轉讓上,無記名股票在轉讓時出股東的姓名沒有在股票和股東名冊上登記,所以,轉讓十分簡便,無須辦理過戶手續,只需將股票交付受讓人即可生效;而記名股票的轉讓則要辦理過戶手續。3、是在分配利息上,無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無需發書面通知;而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則要向股東發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