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領養
問題2:股份公司呢?與國企、外企相比如何?股份公司是壹種公司形式,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不是。國企和外企都有股份制形式,三者不能直接比較。判斷壹個公司的好壞有很多方面,需要結合個人發展規劃、專業對口、企業發展前景、薪酬待遇等因素。
問題3:股份公司屬於民營企業嗎?股份公司不壹定是私營企業。
股份制企業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資者以壹定的形式出資,按照壹定的法定程序設立,以盈利為目的的法人企業。
所以股份制企業不壹定是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也可以實行股份制。
問題4:股份有限公司和國企哪個好?大部分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比國企好,因為更適合學習和積累,讓妳更快的踏入企業氛圍。
幾個自然人合夥的小企業也叫股份公司,這種企業壹般比國企差很多。
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看規模。如果可以選擇,大型或者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會比國企更適合個人未來發展。國企會比中小股份制公司好。
問題5:股份公司對員工的壞處和好處股份公司的好處:
第壹,公司是籌集和吸收社會資金的有效組織形式。公司為大眾提供了最簡單有效的投資場所,尤其是小股的廣泛發行,將社會閑散資金納入社會資本的軌道。此外,在國外發行股票和購買外國股票已經成為國際投資的重要形式之壹。
第二,公司規模經濟優勢突出。壹方面可以建立壹些需要巨額資金的部門和企業,另壹方面可以迅速擴大全社會的生產規模。
第三,公司保證企業生命的延續。因為股票不能歸還,所以股票投資成為永久投資。只要公司不破產,股本就會壹直存在於企業中,使公司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得以存續,可以避免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因投資人死亡或合夥人退股等因素而中途死亡的現象。
第四,公司有利於分散投資者的風險。
股份有限公司的缺點:
壹是公司設立程序嚴格復雜,公司規模龐大,成員結構復雜。
二是公司股權分散,每個股東只占公司總資本的極小壹部分。雖然股東對公司有部分所有權,但對絕大多數小股東來說是無關緊要的,股東也很不穩定。
第三,公司股權分散,人多,但只要掌握壹定比例的股份,就能控制公司的命脈。
問題6:私企好還是股份制好?100的分數不壹定。壹般來說,股份制好的概率更高。
問題7:股份制企業好嗎?股份制企業是壹種現代企業模式,是由若幹股東投資入股或發行股份而成立的公司。公司的利潤應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分配給股東或股東。是理想的企業模式,非常好!
問題8:如何組建股份公司設立股份公司的基本條件:發起人人數:不少於5人;資本最低限額:654.38+00萬元人民幣;編制流程:編制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章程:公司成立後應制定章程作為公司的基本行為準則;組織機構:要有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等公司治理機構;營業條件:有必要的營業場所和營業條件。
設立以上市為目標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註意事項“詳見u88”。
資產:清晰獨立;主營業務:應突出主導產品的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75%以上;人員:獨立於股東和其他企業,不是兩塊牌子壹個團隊;財務:應有獨立的賬簿、銀行賬戶和獨立的財務人員。6.籌建股份有限公司。策劃方案:設計整體方案,如股東、股權結構、業務運營等。確定股東人數:不少於5人;簽署發起人協議:①出資額及數量:各股東出資形式(貨幣、實物、知識產權等。);②轉股數量及比例:各股東持股資產的轉股數量及其占總股本的比例;(3)權利義務:股東作為發起人的權利義務。財務審計:審計最近三年的財務;資產評估:評估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價值;章程(草案):是公司的行為準則,必須認真對待。7.申請程序報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報告及相關附件:申請報告;最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評估報告(如有);驗資報告;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發起人協議;股東的身份證明文件等。市體改辦-省體改辦-省* * *-收到省* * * 8的成立批復。成立大會召開了。省裏批準後,召開創立大會,審議以下事項: (壹)審議籌建報告;通過公司章程;選舉董事;選舉監事;審議和準備費用。9.辦理工商登記:創立大會結束後,到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方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10.如何規範上市前已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股東及其財產權的合法性:證券公司壹般應審查股東及其選擇和財產權;設立過程的合規性:檢查設立時的手續是否完備。必要的資產和業務重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證券市場的要求,對業務及相應資產進行必要的重組。11.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很多企業已經是規範的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是整體變更的設立方式。應註意以下幾點:股東:不少於5人,原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不足5人的,應增加到5人以上;股永: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數為原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原有限責任公司凈資產不足654.38+00萬元的,股東應重新投入部分資產達到654.38+00萬元以上。
問題9:如何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七條註冊股份公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發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條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公開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人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公開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部分股份,將剩余股份向社會公眾或者特定對象募集設立公司。
第七十九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兩個以上的發起人,其中過半數的發起人應當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八十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公司的籌建工作。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十壹條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在未繳足股款之前,不得向他人出售股份。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二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的設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註冊資本。
(五)發起人姓名、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六)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九)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十)公司解散的原因和清算辦法。
(十壹)公司的通知和公告方式;
(十二)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
第八十三條發起人的出資方式,適用本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
第八十四條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足額認購公司章程規定的股份。壹次性繳納的,應當立即足額繳納;分期付款的,第壹期應立即支付。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發起人未按照前款規定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首次出資後,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章程、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八十五條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六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必須公告招股說明書並制作認股書。認股書應當載明本法第八十七條所列事項,由認股人填寫所認購股份的數量、金額和住所,並簽名蓋章。認股人應當按照所認購的股份數繳納認購費。
第八十七條募集說明書應當附有發起人制定的公司章程,並載明下列事項:
(壹)發起人認購的股份數。
(二)每股的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三)發行的無記名股票總數。
(四)募集資金的用途;
(五)認股人的權利和義務。
(六)本次發行的起止時間及逾期未繳足的,認購人可以退股的說明。
第八十八條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承銷,並簽訂承銷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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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0:股份公司股東如何分年度分紅?分紅應為公司計劃分紅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