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社會化大生產的產物,已有近400年的歷史。作為人類文明的成果,股份制和股票同樣適用於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企業可以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來籌集生產經營資金。國家通過控制多數股權,可以用同樣的資金控制更多的資源。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大多數公司都是國有控股公司。
基金:是壹種間接的證券投資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發行基金份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人(即有資質的銀行)管理,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投資於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然後* * *承擔投資風險,分享收益。
債券:證券的壹種,是各種經濟主體為籌集資金,向債券投資者發行的債券債務憑證,承諾定期支付利息,並按壹定利率償還本金。因為債券的利息通常是預先確定的,所以債券也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債券通常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票面價值;2.價格;3.還款期限。
權證是指指數的發行人或除其以外的第三方發行的證券,約定持有人有權在特定期限或特定到期日,以約定價格從發行人處買入或賣出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證券。
期貨:是壹種標準化的合約,是統壹的、長期的“商品”合約。買賣期貨合約實際上是在未來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商品”的承諾(“商品”可以是大豆、銅等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股指、外匯等金融產品)。嚴格來說,期貨不是壹種商品,而是壹種標準化的商品合約,合約中規定了交易雙方在未來根據合約內容對某壹特定商品或金融資產進行交易。期貨交易是相對於現貨交易的壹種交易方式,是在現貨交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通過在期貨交易所買賣標準化的期貨合約而進行的有組織的交易方式。期貨交易的對象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商品的標準化合約。
外匯:國際匯兌的簡稱。外匯的概念可以分為靜態和動態。動態外匯是指將壹國貨幣兌換成另壹國貨幣以清償國際債務的金融活動。從這個意義上說,動態外匯和國際結算是壹樣的。靜態外匯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外匯是指外匯管理法規中提到的外匯。它是指所有對外金融資產。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可以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和資產。狹義的外匯是指以外幣表示的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
信托是壹種特殊的財產管理制度和法律行為,也是壹種金融制度,它與銀行、保險、證券壹起構成了現代金融制度。信托:是指委托人基於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托給受托人,受托人根據受托人的意誌,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