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股市ipo
1、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壹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壹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2、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壹般來說,壹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 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2、ipo具體指壹家股份上市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第壹次向公眾投資者發行股票的行為,這個過程在中國證監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管理辦法當中,也有著明確的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也是公司通過股票,承銷商以特定的價格在壹級市場承銷其壹定數量的股票,該股票可以在二級市場或者是店頭市場買賣。
二、ipo公司上市需要滿足的條件
1、A股發行的主體應當是依法成立並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經過國務院批準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公開發行股票。
2、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的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3、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資產應當完整人員、財務、結構以及業務必須獨立。
4、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工資的其他企業間,不能夠有同業競爭,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之後也不會產生同業競爭。
5、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得有顯失公平的關聯交易,應當完整披露關聯方關系,並按重要性原則恰當披露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操縱利潤的情形。
6、發行前3年的累計凈利潤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發行前3年累計凈經營現金流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或者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人民幣,無形資產和凈資產比例不能超過20%,過去3年的財務報告中沒有虛假記載。
7、發行前不少於3000萬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總額度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擴展資料:
A股上市資格要求
1、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經國務院批準,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2、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3、發行人的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發起人或者股東用作出資的資產的財產權轉移手續已辦理完畢,發行人的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4、發行人的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發行人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6、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