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禁止壹些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在飛機、火車上睡覺;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執行
1.強制執行被申請人的保證金;
2.強制執行被申請人的收入;
3.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
5.強制執行債務人的應收賬款和其他財產;
6.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土地、房產和其他不動產;
7.強迫被申請人返還特定財產;
8.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債務的利息,並支付遲延履行的費用;
9.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10,出入境限制等。
擴展數據
2013 110 14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簽署合作備忘錄,* * *明確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納入征信系統。
今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整合到被執行人信用檔案中,以信用報告的形式提供給金融機構等單位,供相關單位在貸款等業務審核時考慮。
2065 438+0165438 2006年10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2017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的決定於2017年5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07次會議通過。
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聯合懲戒體系建設支持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的實施意見》,在44個成員單位明確了411聯合懲戒措施,為突出重圍共同打擊海南失信行為奠定了基礎,最大限度擠壓了老賴的生存空間。
百度百科-失信者黑名單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