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飛機先進入香港,就用香港做背書;香港去澳門,進入澳門時以澳門為簽註。澳門回歸香港時,須於入境香港的第二日起7日內,以最後壹次簽註再次入境香港;第二次赴港簽註超過7天。第壹次入境香港,可以在澳門停留7天,第二次入境香港,可以停留7天。全程21天,需要兩次香港簽註,壹次澳門簽註。
辦理港澳通行證時的簽註種類:
l簽,也就是團簽,要求只能隨旅遊團去港澳(自2017,10,北京海關不派人就可以通關,其他出境海關需要單獨驗證。)
g簽,即a簽,只要保證旅行時間在有效期內,就可以過海關,不壹定要送到海關。
綜上所述,香港和澳門是兩個不同的行政區。如果從澳門去香港,需要辦理簽註,每個地方停留的時間會不壹樣,建議妳看時間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申請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想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中國公民也需要獲得簽證或其他入境許可。
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以海員身份出境或者入境並在外國船舶上工作的中國公民,應當依法申請船員證書。
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臺灣省,應當依法申請通行證,並遵守本法的有關規定。
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十壹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以及其他出境、入境證件,辦理規定的手續後,方可出境、入境。
在具備條件的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為中國公民出入境提供專用通道和其他便利措施。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中國公民不得出境:
(壹)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邊防檢查的;
(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尚未解決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出境的;
(四)因妨礙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在規定期限內不準出境的;
(五)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機關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