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短線、中線、長線投資?
這個問題要分兩種情況來回答:壹種觀點是:買入幾天後賣出,持有時間不會超過1個月,必須是短期買入後的1個月到半年,或者是市場的壹個波段,即通常中線買入後持有時間會超過1年,或者是繼續長期操作,但總體持有比例不變。這是通常的長遠觀點。這個觀點是從分析的角度來看的。對於個人來說,只能作為參考。雙重觀點是:不斷追求的低買高賣,最終卻是標準的高賣低賣,因為投資過程中不斷虧損,其投資時間不可能很長,遲早會被清倉。因為缺乏嚴格的能給短期投資帶來利潤的操作紀律,投資凈值始終沒有增長,但虧損也不多。他的投資行為並沒有帶來必要的收益,因此,是否繼續投資交易完全取決於他的個人利益。之所以是中線投資,是因為嚴格的操作紀律和出色的盤後工作。整體來說,每個月都是盈利的,至少每年都是。因為利潤不變,他的投資不會受到任何因素的幹擾。除非他真的不想投資,否則壹定沒有離開的理由。他是標準的長線投資。長期投資長期股票投資的具體內容是購買並持有其他公司的普通股和優先股。以現金取得時,以取得時的估價成本(包括買價、傭金和稅金等)為基礎。);以非現金交易方式取得的,應當按照交易商品或者取得的股票的公允市場價格定價。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計價方法包括成本法、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權益法和市價法,根據被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不同影響進行選擇。成本法:長期股票投資始終按照取得成本進行。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必須按照成本法定價:投資者不能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戰略施加重大影響。當投資額低於被投資企業發行的有表決權普通股和有表決權優先股的20%時,壹般認為投資方無力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戰略施加重大影響,應采用成本法。如果投資方有證據表明能夠對投資方施加重大影響,即使投資比例低於20%,也不能采用成本法,而應采用權益法。能夠表明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的證據包括:1,能夠代表董事會;2.參與制定政策;3.重大公司間交易;4.交換經理;5.技術依賴;6.與其他持股形式相關的持股比例。投資比例超過20%但有證據表明投資方不能對被投資方施加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成本法而非權益法。不能對被投資方施加重大影響的證據包括:1、被投資方通過法律訴訟或政府行政機關限制投資方施加重大影響的能力;2.投資方與被投資方達成協議,投資方放棄股東的重要權利;3.出資人的大部分權益集中在控制被撤資人的小股東手中;4.為了采用權益法,投資者試圖獲得但未能獲得超出股東正常範圍的財務信息;5.投資方試圖代表但未能代表被投資方的董事會。如果不在全國性證券交易所或活躍的場外交易市場交易,普通股是不可流通的。按照成本法,投資方收到現金股利時,確認為收益,而不是被投資方的收益;但“長期投資”的賬面成本在以下兩種情況下要減少:1,長期投資市值遠低於成本,且是永久下跌;2.投資者獲得清算紅利,即獲得的紅利超過投資者的累積收益份額。成本與市價孰低法: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確認長期投資的方法。長期投資采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有兩個條件:1不能使投資者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和經營戰略施加重大影響;2、可以流通,即在全國證券交易所或場外交易市場可以隨時獲得銷售價格或條件價格和要價。它與成本法的區別在於所投資的股票能否流通。在日常核算中,基本程序與成本基本相同,只是長期投資是按照成本與制表日市價孰低來報的。需要註意的是,企業取得短期和長期普通股投資的,應當將所有短期投資歸入壹個投資組合,將所有長期投資歸入另壹個投資組合,兩個不同的投資組合分別適用成本與市價孰低法。以便當投資組合的價值發生變化時,不必調整構成投資組合的每個單壹賬戶,而是通過估值備抵賬戶將投資組合的賬面價值調整到較低的市場水平。在比較總額時,如果市價高於或等於成本,應將備抵賬戶調整為零,如果成本高於市價,應將二者的差額計入備抵賬戶。如果長期投資組合的市價暫時低於成本,則視為未實現市價下跌。長期投資備抵賬戶中記錄的未實現跌價,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作為長期投資和所有者權益減少列示,在利潤表中不作為損失列示。從長期來看,市場價格的短期下降很可能會被未來的價格上漲所抵消。某壹期間的未實現折舊是由備抵賬戶的期末余額減去期初余額確定的,期末余額是長期投資期末賬面成本與市場價格的差額。如果期末余額大於期初余額,則增加未實現折舊;相反,減少未實現的價格下降。如果妳在長期投資中賣出壹只股票,實現了損益,這個損益與備抵賬戶無關,因為成本與市價孰低法是以總額為基礎的。如果壹只股票而不是壹個投資組合的市場價格不可逆地、永久性地下跌,則應減少長期投資的賬面成本,確認已實現損失。這種下降與備抵賬戶無關,而是在期末按照總額將長期投資成本與市價進行比較時,按照調整後的成本進行比較。權益法:根據股權比例和被投資單位的收益確認長期股票投資價值的方法。如果投資者擁有被投資單位足夠多的普通股,並對被投資單位的經營管理產生重大影響,則應采用權益法對長期股票投資進行估值。其使用條件正好與成本法相反(見成本法),體現了三個要求:確認投資方和被投資方之間的重要經濟關系,體現權責發生制的要求;反映被投資單位權益的變化。投資方的現金需求、收入和所得稅都可能影響被投資方的分紅政策,因此其分紅回報並不代表投資的實際回報。為了充分反映投資者應享有的收益,權益法的核算程序為:1。取得長期投資時,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2.在每個會計期末,根據被投資單位的損益和投資比例調整長期投資;3.收到股息時註銷長期投資。投資方的長期投資賬戶應在被投資方的股權中占有比例。如果投資人支付的成本高於對應的資產凈值,則意味著:1。與投資方支付的價款相比,被投資方的資產已經得到估計;2.被投資方擁有未記錄的商譽。相反,如果投資者的成本低於對應的資產凈值,則意味著相對於投資者支付的價格,被投資者的資產被高估了。出現上述兩種情況時,投資者應調整“長期投資”賬戶,使其賬面價值與投資者權益相稱。市場價格法:壹種按當前市場價格評估長期投資的方法。和短期投資的市價法壹樣,在所有企業中都有使用,經過行業慣例修正後多用於* * *共同基金、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在市場法下,未實現損益(長期投資的賬面成本與市場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損益表中確認和報告。長期債券投資其他公司、金融機構或政府購買和持有的債券。其核算方法與短期投資(債券)相同。債券票面利率與實際收益率之間的差額產生的折價溢價應當在債券期限內攤銷,攤銷的直線法和實際收益率法與應付債券相同。攤銷保費時,沖減長期投資,將實際收到的利息與保費攤銷額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攤銷折價時增加長期投資,將實際收到的利息與折價攤銷額之和確認為投資收益;在債券到期前賣出長期債券投資時,應先調整債券的利息收入和溢價折價攤銷,再計算賣出債券的損益。計算方法為:債券銷售收入-長期債券投資賬面價值-應收債券利息。【註】115號發布】fasb1993將債權和股票投資分為三類;持有至到期證券、交易證券和可供出售證券。壹類證券按攤余成本計價;後兩種證券按公允價值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