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反映小企業在某壹日期的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
2.本表“年初數”欄中的數字應根據資產負債表“年末數”欄中的數字填列。本年度資產負債表中規定的項目名稱和內容與上年度不壹致的,應當按照本年度的規定對上年末資產負債表中的項目名稱和數字進行調整,並在本表“年初數”欄內填列。
3.本表中“最終數字”項目的內容和填寫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小企業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異地存款、銀行匯票存款等的總額。本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是指持有時間不超過65,438+0年(含65,438+0年)的各種隨時可以變現和準備隨時變現的股票和債券,減去已計提折舊後的凈額。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短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應收票據”是指小企業尚未收到且尚未貼現給銀行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已向銀行貼現並背書轉讓的應收票據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單獨披露。
(4)“應收股利項目,反映小企業因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而應收其他單位的現金股利和利息,也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股利”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5)“應收賬款”項目反映小企業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應向購貨單位收取的各種款項,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科目各明細科目的借方余額合計,減去“壞賬準備”科目應收賬款壞賬準備的期末余額填列。
如果“應收賬款”明細科目期末有貸方余額,應在本表中增設“預收賬款”項目。
(6)“其他應收款”是指小企業對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扣除壞賬準備後的余額。本項目應根據“壞賬準備”科目中“其他應收款”的期末余額減去“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的期末余額填列。
(7)“存貨”項目反映期末小企業各種存貨的可變現凈值,包括各種材料、商品、在產品、半成品、包裝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代銷商品等。本項目根據在途材料、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委托代銷商品、生產成本等期末余額合計填列。,減去存貨跌價準備的期末余額。對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核算,對庫存商品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企業,應按材料成本與商品價格的差額加減後的金額填列。
(8)“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小企業已經支出但應在以後期間攤銷的費用。攤銷期超過1年(不含1年)的其他待攤費用,應在本表“長期待攤費用”項目中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中。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長期待攤費用”中1年即將到期的部分也體現在本項目中。
(9)“其他流動資產”是指除上述流動資產以外的小企業其他流動資產,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0)“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反映小企業不準備在1年內(含1年)變現的各種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本項目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1)“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反映小企業在1年內(含1年)不準備變現的各種債權投資的賬面余額。長期債權投資中,將於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應在流動資產類“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下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債務投資”科目的期末余額分析填列。
(12)“固定資產原價”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小企業各種固定資產的原價和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原價和折舊也包括在內。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原價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單獨反映。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等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3)“工程材料”項目反映小企業各項工程未使用的工程材料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工程材料”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4)“在建工程”項目反映期末小企業未完工工程的實際支出,包括交付安裝的設備價值、未完工建築安裝工程耗用的材料、工資和費用支出、預付外包工程價款、已完工但尚未交付的工程的賬面余額。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的期末余額填列。
(15)“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小企業因出售、毀損、報廢等原因清理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清理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清理費用、變價收入等各種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填列;如“固定資產清理”為期末貸方余額,用“壹”填列。
(16)“無形資產”項目反映小企業持有的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的期末余額填列。
(17)“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小企業超過1年(不含1年)尚未攤銷的各項費用。長期待攤費用中攤銷時間在1年以內(含1年)的部分,在本表“待攤費用”項目下填列。
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待攤費用”的期末余額減去擬在1年內(含1年)攤銷的金額填列。
(18)“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反映小企業除上述資產以外的其他長期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19)“短期借款”項目反映小企業借入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尚未歸還的借款。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0)“應付票據”是指尚未到期支付,由小企業為沖抵貨款而簽發並承兌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1)“應付賬款”是指小企業購買原材料、商品、接受勞務等應付供應商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賬款”項下所有相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合計填列;如果“應付賬款”各明細科目期末均為借方余額,則應在本表中增設“預付賬款”項目。
(22)“應付工資”項目,反映小企業尚未支付的應付工資。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應付工資”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填“1”。
(23)“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小企業提取的福利費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4)“應付利潤”指小企業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利潤”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25)“應交稅費”項目反映小企業期末未交、多交或少交的各種稅費。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用“壹”填列。
(26)“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小企業除應交稅金和應交利潤以外應支付的各種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用“壹”填列。
(27)“其他應付款”是指小企業從其他單位和個人收到的各種應付和暫收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付款的期末余額填列。
(28)“預提費用”項目反映已計提並計入小企業成本但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貸方余額填列。如果“預提費用”是期末借方余額,應反映在“待攤費用”項目,不計入本項目。
(29)“其他流動負債”是指小企業除上述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
(30)“長期借款”項目反映小企業借款人尚未歸還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貸款本息。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1)“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小企業除長期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2)“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除上述長期負債項目以外的其他小企業長期負債,包括未轉資本公積的小企業記錄的“待轉讓資產價值”科目余額。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上述將於1年(含1年)到期的長期負債,應在“1年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中單獨反映。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應根據相關科目的期末余額減去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負債填列。
(33)“實收資本”項目反映投資者實際投入小企業的資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4)“資本公積”項目反映小企業資本公積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5)“盈余公積”項目反映小企業盈余公積的期末余額。本項目應根據“盈余公積”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應根據“盈余公積”科目下“法定公益金”明細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36)“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小企業的未分配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本年利潤”和“利潤分配”科目的余額填列。未補償損失在本項目中以“1”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