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入申報價格≥市場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成交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
2、賣出申報價格≤市場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成交價格為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
連續競價的競價原則
A股場內交易采用雙向競價,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競價原則。所謂雙向競價就是指競價不僅以討價還價方式在買賣雙方展開,而買方與買方、賣方與賣方之間也進行競價。如買方願以壹個最高價格(高於其他買方的價格)委托買入壹定量的股票,他將獲得優先購入該種股票的權利。同樣,如賣方願以最低價格(低於其他賣方的賣出價格)出售其股票,他也將獲得優先出售該種股票的權利。可見,買方能否優先買入股票和賣方能否優先出售其股票的先決條件是他們各自出價的高低,亦即通常所說的價格優先原則。
連續競價的撮合原則
為防止人為造價、壓低或擡高股價,本所在不違背價格優先的前提下,用下列兩個原則取代了中間價成交的撮合原則。
1、如買入委托先申報,且買入價高於賣出價,則以買入價撮合成交。
2、如賣出委托先申報,且賣出價低於買入價,則以賣出價撮合成交。
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托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托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