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於5000萬元。上市公司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註冊資金不少於5000萬元;
2.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並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
3.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5000萬元;
4.公司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且最近三年連續盈利。若是由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且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則可以連續計算;
5.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並且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若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則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需達到15%以上;
6.公司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行為,並且財務會計報告沒有虛假記載;
7.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滿足以上條件後,可以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及交易所申請上市。
根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發行人必須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後,經國務院批準,可以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此外,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準的除外。
上市公司註冊資金是實繳嗎?
根據新《公司法》,入股上市公司時,必須將入股金額實繳到位。與以往的實繳制相比,現行的認繳制度減輕了出資人或股東的出資壓力。在過去,出資人需要壹次性全額繳清資金,沒有時間上的延伸。而現在,出資人可以在壹定期限內分期繳納資金,不再需要壹次性全額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