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與主板(中小板)的區別
創業板
依法設立並連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定位為服務成長型創業企業;支持自主創新的企業,發行前凈資產不低於2000萬元,發行後總股本不低於3000萬元。
盈利能力要求: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累計實現凈利潤不低於1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壹年盈利,且凈利潤不低於500萬元,最近壹年營業收入不低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
(2)凈利潤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的較低者計算。
(註:以上要求為可選標準,只能滿足其中壹項)主板(中小板)
依法設立並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前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盈利能力要求:
(1)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凈利潤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計算;
(二)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人民幣;
(3)最近壹期無未賠損失;妳必須申請創業板交易,因為妳必須簽署風險提示協議,提醒投資者創業板比主板市場風險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