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薪酬制(eso):企業的所有者(股東),激勵經營管理者與員工***同努力,使其能夠穩定地在企業中長期工作並著眼於企業的長期效益,以實現企業的長期發展目標,通過給予高級管理人員以約定的價格,購買未來壹定時期內公司股份(股票)的權利來約束和激勵員工和高級人員的壹項企業管理制度。
期權的薪資模式是發達國家激勵經營者的壹種重要手段。其理論基礎主要是人力資本產權理論與代理理論。 企業裏的人力資本保證了非人力資本的保值、增值和擴張。如何充分動員各種人力資本,即發展“激勵性契約”,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成為有效利用財務資本的前提。
企業必須調整激勵制度。eso這種新型激勵機制將經營者的薪酬與公司長期利益“捆綁”在壹起,通過賦予經營者參與企業剩余受益的索取權,把對經營者的外部激勵與約束變成經營者的自我激勵與自我約束。
期權激勵的標的與獲利機制是分離的。期權激勵的標的是股票,而獲利機制是股票在市場上的市值,是壹種權利,而非義務的成\分。期權已經鎖定了交易條件,從而減少了買方的交易風險。
擴展資料通過eso所取得的利益源於證券資本市場,只有在較長時間內使公司股票價格在證券市場持續上揚,行權才會有可觀收益。
薪資模式參與者在與所有者約定的期限(如三年以後至十年以內),事有以某壹預先確定的價格購買壹定數量本企業股票的權利。這種期權往往是無償贈與的,也通常是不可再轉讓的。
經營者可以決定行權或不行權。如果行權,股票解凍後,經營者可以將股票轉讓兌現,轉讓價與行權價之差,便構成經營者的長期收入。
買方可以決定買或不買,而賣方不能決定賣或不賣。因此期權激勵對經營者來說是"負盈不負虧"。如果企業贏利增長,股票市值上漲,則經營者可以使用期權以獲利;反之,經營者可以放棄行權以避險。
它是壹種未來概念,不侵害所有者既有利益。期權激勵不是對全部利益部分的分割,而是對新的利益增長部分的分割,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但這也正是期權激勵的魅力之所在。
百度百科-長期激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