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權法》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 開始 )時發生效力。”
2.《物權法》規定,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3.《物權法》規定,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4.《物權法》規定,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5.《物權法》規定,對於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6.《物權法》規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7.《物權法》規定,按份***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8.《物權法》規定,拾得人侵占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9.《物權法》規定,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10.《物權法》規定,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1.《物權法》規定,質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12.《物權法》規定,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
二、判斷題(如果認為該說法正確,請在題後劃“√”,否則劃“×”)
1.不依賴於其他權利而獨立存在的物權為主物權,如所有權、地役權、抵押權、典權。×
2.典權人也應承擔典權存續期間典物因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滅失的風險。√
3.善意占有屬於合法占有。×
4.通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權屬於物權的原始取得方式。√
5.依照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要宣告某自然人死亡最短需要三個月。 √
6.債的標的物在被提存期間發生毀損、滅失風險責任,依法應由提存人和債務人承擔責任。×
7.根據所違反的法律關系的性質不同,《民法通則》把民事責任分為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8.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
9.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私分、破壞。 √
10.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 ×
11.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
12.同壹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
13.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
14.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出質後,出質人不得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
15.不動產或者動產被占有人占有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及其孳息,但應當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維護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支出的必要費用。√
16.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沒有約束力。 ×
17.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壹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壹以上的業主同意。×
18.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19.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20.《中華人民***和國物權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
三、單項選擇題
1. 甲購買乙的壹輛二手車,但雙方沒有辦理過戶手續。甲付款購車後,駕駛該車到某汽車空調配件經銷部丙處,購買汽車空調配件並安裝。安裝好並付清款項後,甲駕車離開。途中,因空調泵線圈短路引起電源線起火造成火災,該車被全部燒毀。經有關部門認定丙作為汽車空調提供者對火災負有間接責任。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B )
A.甲和乙之間的買賣合同未生效,因為雙方沒有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B.甲取得該車的所有權,因為動產所有權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請求損害賠償,因為其不是該車的所有權人
D.甲不可以向丙請求損害賠償,因為該車轉讓沒有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2.趙某孤身壹人,因外出打工,將壹祖傳古董交由鄰居錢某保管。錢某因結婚用錢,情急之下謊稱該古董為自己所有,賣給了古董收藏商孫某,得款10000元。孫某因資金周轉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雙方約定將該古董押給李某,如孫某到期不回贖,古董歸李某所有。 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B)
A.錢某與孫某之間的古董買賣合同無效
B.孫某取得該古董的所有權
C.李某對該古董的占有屬於無權占有
D.趙某可以直接請求李某歸還該古董
3.王甲寫信給其侄女王乙,表示要贈與5000元美金,王乙回信表示接受,但此款因故壹直未實際給付。後王乙與李丙登記結婚,婚後第六個月接到王某的贈金5000 美金。該項錢款依法: (A)
A.應屬於王乙的婚前個人財產
B.應屬於王乙與李丙的夫妻***同財產
C.屬於婚前取得,但歸二人***有
D.屬於婚後取得,歸二人***有
4. 根據《物權法》規定,下列財產中不可以作為抵押權的客體的是(B)
A.在建房屋
B.某大學的教學樓
C.企業的生產設備、原材料
D.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5. A 與B 系前後鄰居,兩家房距5.8 米。A 翻蓋房屋,準備在原來的宅基地上建兩層9.22米高的樓房,便找到B 協商。B 表示,按農村風俗前房不能高出後房,自己的房屋是4.8米,B 不能超建。A 認為,在自己的宅基上建房,想蓋多高蓋多高,誰都無權幹涉。故趁B 外出做生意之機,強行超建將房建成。經科學測算,因A 的超建,B 的房屋整個窗戶在冬季近二個月不能受陽光照射。下列說法正確的有(C)
A.A 建房屬於合法行使自己宅基地使用權,B 無權幹涉
B.A 和B 之間形成地役權法律關系
C.B 有權要求A停止侵害,排除妨礙
D.A 的行為違反鄉規民俗屬於無效
6.某甲和某乙是鄰居,某甲靠著某乙的墻建了壹間棚子,後來某甲離家出走3 年。某乙見棚子壞了,又鄰自己的墻,於是修理了壹下,在裏面放東西。某甲回來後也沒說什麽。後來某甲要蓋房子,就提出要某乙將東西搬出去。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C)
A.甲不能要求乙將棚子裏的東西搬出去,因為已過訴訟時效
B.甲可以要求乙將棚子裏的東西搬出去,因為還沒過訴訟時效
C.甲任何時候都可以要求乙將棚子裏的東西搬出去,這與訴訟時效無關
D.乙對某甲棚子的使用構成有權占有,因為某甲明知卻未明確表示反對
7.甲在家將壹件內藏5000 元人民幣的舊大衣仍到垃圾堆,後被拾荒人乙拾取,並發現了此錢。後甲聞訊前往乙家要錢,未果。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D)
A.甲已拋棄了衣服和錢
B.乙依據先占原則得到了衣服和錢
C.該錢為隱藏物,乙因發現而取得
D.乙應將錢返還給甲,僅僅保有衣服
8.甲將壹部汽車作價3.5萬元,抵押給乙,由甲繼續使用,甲在開車時將汽車不慎撞壞,致嚴重損毀,應當(D )
A 仍以已毀損的汽車作抵押物
B 認定抵押關系中止
C 認定抵押關系解除
D 認定抵押關系仍存在,由甲以價值3.5萬元的財產代替原汽車作抵押物
9.絕對權的主要特征是(B )
A 享受絕對權,不受任何幹預
B.其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人,其權利的實現通常不需要義務人的積極配合
C.與相對權相比,對於權利主體更重要
D.直接對物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10.權利質權的標的可以是(A )。
A. 債權、匯票、存款單、股票
B. 支票、存款單、名譽權、專利權
C. 商標權、倉單、債券、榮譽權
D. 匯票、提單、本票、繼承權
11.甲在某服裝店加工服裝壹套。取服裝時,因帶錢不夠支付加工費,征得服裝店同意將金戒指壹枚留下,約定交清加工費後取回戒指,則服裝店對戒指享有( B)
A.處分權 B.質押權 C.抵押權 D.留置權
12.某中學為修繕教育設施向銀行借款,銀行要求該學校提供擔保,學校以自有財產向銀行設立抵押,以下哪些財產可以抵押?(C )
A.該學校的辦公樓 B.該學校的操場
C.該學校的小汽車 D.與臨校存在權屬爭議的財產
13.***有人對***有關系的性質發生爭議,無法查明到底是按份***有還是***同***有時,應當推定為(B )
A.按份***有 B.***同***有
C.個人所有 D.公***所有
14.王某拾到李某丟失錢包,當李某向王某討還時,王某拒不歸還。二人由此形成的債權關系是( B )
A.合同之債 B.不當得利之債
C.無因管理之債 D.單方民事法律行為之債
四、簡答題
1.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答: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有四個:
1) 壹方獲得利益。
2)他方受到損失。
3)獲得利益和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4) 沒有合法根據
2.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答: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三:
1) 為他人管理事務。
2)有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
3)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
3.我國《物權法》所建立的物權體系包括哪些?
答: 1)所有權 2)用益物權 3)擔保物權 4)占有
4.我國《物權法》的調整範圍包括哪些?
答:第壹,我國《物權法》調整物的歸屬關系。
第二,我國《物權法》調整物的利用關系。
5.物權法定原則包括哪些內容?
答:1)物權種類法定 2)物權內容法定。
6.什麽是交付?交付須滿足哪些要件始生效力?
答: 我國《物權法》上所說的交付,指的是物的直接占有的移轉,或者更準確地說,指的是壹方民事權利主體按照法律行為要求,將物的直接占有移轉給另壹方的事實。
交付須滿足下列要件始生效力:第壹,須有移轉占有的意思表示; 第二,須有占有物的交付。
7、用益物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1)用益物權具有用益性。
2)用益物權具有獨立性。
3)用益物權具有占有性。
4)用益物權是壹種他物權。
8.***同***有與按份***有有何區別?
答:按份***有和***同***有為兩種不同性質的***有,存在以下區別:
1)成立的原因不同
2)權利的享有不同
3)處分應有部分的不同
4)分割限制的不同
5)***有物管理的不同 .
6)存續期間的不同
7)對第三人行使的權利不同
8)標的物的不同
五、論述題
1、什麽是土地征收?土地征收的特點是什麽?
答:我國《物權法》第42條第1款規定;“為了公***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土地征收具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
1)行為主體是國家。土地征收行為的實施主體是特定的,只能是國家。之所以是國家,壹是因為征收權是基於“最高統治權”而行使的,而“最高統治權”又只能由國家統壹行使;二是因為“為了公***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的惟壹理由,而國家則是公***利益惟壹合適的代表。
2)行為本身具有強制性。土地征收是國家依據法律的規定所實施的法律行為,具有明顯的強制性。它表現在,土地征收行為是國家單方面的意思表示,無須征得原土地所有人的同意。作為原土地所有權人,對國家的土地征收決定必須服從,對國家的征收行為必須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拒絕、阻撓,更不得無理取鬧,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3)有償性。土地征收還是壹種有償性的法律行為。它表現在,國家征收土地必須根據法律的規定向原土地所有權人給予補償。
4)行為的實施理由是為了公***利益的需要。土地征收的法律基礎是公***利益高於個體利益,個體利益必須服從公***利益的需要,因而,“為了公***利益的需要”便成了國家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征收的惟壹理由。
2.試述***同***有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我國《物權法》第95條規定:“***同***有人對***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同享有所有權。”由此可見,***同***有,是指兩個或兩人以上的人基於***同關系,對同壹物不分份額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同***有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同***行是不分份額的***有。在***同***有關系存續期間,***同***有人不能對***同***有財產確定份額,只有在***同***有終止,***有的財產分割後,才能確定各***有人的份額。因此在***同***有關系中,各***有人的份額只是壹種潛在的份額,部分***有人在***同***有存續期間,擅自劃分份額處分***有財產,壹般應認定為無效。
2)***同***有以壹定的***同關系為前提。這種***同關系,通常是由法律直接規定,主要是婚姻關系、血緣關系,如夫妻關系、家庭關系。***同關系也可因當事人的合同約定而產生,如合夥合同。沒有***同關系這壹前提條件,***同***有便無產生的基礎,如果***同關系喪失,則***同***有就必然解體,如夫妻離異便須對***同***有的財產進行分割。
3)***同***有的***有人平等地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各個***有人對***有物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並平等地承擔義務。在合夥關系中,依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合夥人可以按照壹定的份額享有表決權,但在這樣的合夥關系存續期間,不能要求分割***有財產。
3.論述***同侵權行為的特征。
答:***同侵權行為,是指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行為人,由於***同的過錯致他人合法權益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的侵權行為。如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教唆人和行為人構成***同侵權人。《民法通則》第130條規定:“二人以上***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據此,***同侵權行為具有如下特征:
1)主體的復數性 。***同侵權行為區別於單獨侵權行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體構成上的復數性。復數性,是指***同侵權行為的加害人為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而單獨侵權行為的加害人為壹人。
2) 過錯的***同性。***同性,是指特殊侵權行為的加害人主觀上存在***同過錯,即加害人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存在***同的故意或者過失。
3) 結果的同壹性。同壹性,是指數個加害人的侵權行為造成壹個、不可分割的損害後果。換言之,數個加害人的侵權行為的損害後果只有壹個,而且各侵權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責任的連帶性。連帶性,是指***同侵權人對受害人承擔連帶責任。受害人有權請求加害人中的任何壹人或者數人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任何加害人都有義務向受害人負全部賠償責任。加害人中的任何壹人或者數人向受害人清償全部責任後,免除其他加害人對受害人的民事責任。承擔責任超過自己應當承擔的份額的加害人,有權向其他加害人追償。***同侵權中,加害人之間的責任分配,通常以各自的過錯程度及其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系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