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八道利用300多個股票賬戶、100多臺電腦、10多名交易員同時交易,利用大量配資操縱次新股,包括張家港銀行、江陰銀行、和盛股份,期間累計獲利9.45億元。同時,證監會披露,北八道集團高管及相關人員拒不配合調查,會計人員劃傷證監會稽查人員毀滅證據。
證監會表示,目前,該案已立案調查審理,行政處罰已提前告知。證監會將對北八道進行頂格處罰,罰款總額約56.7億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壹)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的;
(四)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行為、種類和幅度範圍內作出具體規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規的,前款規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可以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設定警告或者壹定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罰款限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