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壹些地區,垃圾分類錯誤、不走斑馬線等行為也被強制納入信用體系。如果有人沒有按照正確的分類處理垃圾,或者過馬路沒有走人行橫道,就會被列入失信名單。首先,我認為做這些事情的人是不好的,但也沒必要把所有的錯誤都放到信用名單上,或者嚴厲追究,這樣對社會的和諧發展沒有好處。
個人信用信息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業務時參考的重要信息之壹。說白了,個人征信只是融資理財領域的壹個評價參數,與個人道德水平沒有直接關系。作為地方管理者,不應該把兩者混為壹談,做出壹種風馬牛不相及的處罰。如果壹個人在住房貸款面前受阻,那簡直是因為垃圾分類錯誤而可笑。
盡管很荒謬,但它已經在我國的壹些地區得到了短暫的實施。國家發改委(NDRC)在2020年2月25日的信息發布會上明確指出,將錯誤的垃圾列入失信名單的行為不符合依法治國的要求,信用體系建設必須依法依規。可以說,對於地方政府的行為,中國國家發改委已經給出了明確的答案,並且在公開場合明確反對壹些地方政府的這種政策和行為。可以相信,用不了多久,把錯誤的垃圾分類列入失信名單的行為就會被撤銷,我們也不用再把自己的信用評分和垃圾分類掛鉤了。
公民在社會中的行為可以被引導、鼓勵和懲罰,但管理者不應該濫用權力,懲罰應該與行為相關,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