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定義
金融學是我國高校的本科專業。本專業修業年限為四年,授予學位:經濟學學士。金融學是研究價值判斷和規律的學科。金融不同於經濟學。主要學習金融學、經濟學、貨幣銀行學、證券投資學、保險學的基本知識和技能,進行證券、投資、信托、保險行業的投資理財和風險控制。例如:基金、股票、債券的收益分析、風險評估及投資管理,財產、人壽保險的銷售,銀行櫃臺業務的辦理等。金融學的傳統研究領域有兩個方向:宏觀層面的金融市場運行理論和微觀層面的企業投資理論。
培訓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全球視野,系統掌握金融知識和理論,具有金融實踐專業技能,社會適應能力強,能夠勝任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的專業工作,具有深厚理論基礎、精湛專業技能、良好綜合素質和優秀人格的創新型金融人才。
培訓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經濟金融基礎理論和知識,系統掌握金融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具有較強的金融工作實踐能力,掌握金融科研方法。
應該有能力
1.掌握經濟學和金融學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方法;
2.能夠運用數學、統計學、計量經濟學等分析方法分析和研究現實金融問題;
3.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寫作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計算機和信息技術應用的基本技能;
4.熟悉國情,國家有關經濟金融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金融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趨勢、金融領域的最新發展以及國際金融活動的規則和慣例,了解我國金融發展和改革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6.具備初步從事金融理論研究的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具有壹定的批判性思維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人文修養、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和優秀的綜合素質。
課程
主要課程: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會計學、計量經濟學、國際經濟學、金融學、金融中介、金融市場營銷、商業銀行、金融工程、國際金融、公司金融、中央銀行、保險、證券投資、金融統計分析、投資銀行、國際結算、市場營銷、金融法、資產評估、項目評估、期貨與期權等。
主要實踐教學環節:實驗課程(包括基本統計分析軟件應用、實踐模擬等。)、社會實踐(包括社會調查、實習等。)、科研及論文寫作(包括畢業論文、學年論文、科研實踐等。).
課程體系
稅務、公司金融、國際金融、財務會計、金融計量、證券經濟學、金融建模、金融衍生品、模擬銀行、銀行會計等部分院校培養的專業方向有:CFA、投資、國際金融、國際銀行、財務管理、金融統計。
發展前景
就業方向
基金企業:基金評價、基金管理、風險控制;證券企業:投資評估、證券投資;信托企業:資產管理;保險企業:保險銷售;銀行:櫃臺工作,貸款管理。
考研方向
金融學、金融學、工商管理、應用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