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按來源可分為負債和權益,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類似於夾在兩者之間的壹種融資方式,既有屬性又有區別。其實和可轉債(CB)差不多。投資者行使股權轉讓,最終會變成普通股,結果是壹樣的;在沒有權利的情況下,可轉債的償還水平高於優先股,這也是兩者的主要實質性區別。小米在IPO財報中確認來自可轉換可贖回優先股的1615億金融負債?其中540億來自2017公允價值調整。這意味著2017年小米整體估值可能會上漲50%。
這樣的話,財報上的這個大虧豈不是好看多了?讓我們回到優先股這壹金融產品的歷史。優先股最早的雛形出現在16世紀的英國,但在接下來的300年裏,優先股只是以罕見的概率偶爾出現在商界,從未成為人們關註的融資工具。這種情況壹直持續到20世紀二三十年代,英國爆發了嚴重的經濟危機(通常被認為是現代意義上的第壹次經濟危機),當時英國正在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挖運河、鋪設鐵路等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