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股票期權是上市公司賦予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幹在壹定期限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普通股的權利。1.股票期權個人所得稅如何征收1,稅目為工資薪金,應稅項目為“股票期權所得”。此表僅計算股票期權稅。2.分攤月數應大於等於1且小於等於12(最長只能分攤12個月);3.“含稅收益”是指從企業取得股票的實際購買價格(行權價格)與購買日公允市場價格(指股票當日收盤價)的差額。4.“捐贈扣除和其他”是可選的。以上數字都是正數。5.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含稅收入-捐贈扣除額及其他。6.稅率和速算扣除根據“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分攤月份”的計算結果自動填寫(對照表見《工資薪金稅率表》)。7.應扣繳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應納稅額)÷分攤月數×稅率-速算扣除數×分攤月數;如果計算結果為負,則默認為0。8、“已繳稅款、抵扣款或減免款”可填可不填,如填應為正數;9.入庫稅額=待扣繳稅額-已繳稅額,扣除額-減免額;如果計算結果為負,則默認為0。2.期權的產生股票期權作為企業管理中的壹種激勵手段,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成熟於20世紀70、80年代,被西方大多數公共企業所采用。我國的股票期權計劃始於上世紀末,有上海儀電模式、武漢模式、貝嶺模式等多個版本,但都是在政策不規範的前提下,處於探索階段。直到2005年6月5438+2月31,中國證監會頒布《上市公司股票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中國的股票激勵,尤其是實施股票期權計劃的稅收制度、會計制度有章可循。股票期權的個人收入是個人收入的壹種形式。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必須依法繳納。其次,由於企業可以通過免費發放、折價出售、價格補貼、市場價出售等多種方式授予員工股票期權,因此需要區分不同情況,特別是個人獲得的是期權還是期貨股份。
法律客觀性:
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壹)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月收入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納稅。(三)經營所得,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四)財產租賃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超過4000元的,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財產轉讓所得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應納稅所得額為限。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稿酬所得數額應減少70%。個人將其所得捐贈給教育、扶貧、脫貧等公益性慈善機構,捐贈額不超過納稅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在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慈善事業的捐贈應當在稅前全額扣除的,從其規定。本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險費;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費用,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NPC人大常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