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性質不同。股票是所有權證書,股東在法律上享有特定財產權即股權,股票持有者是公司所有者;債券是壹種債權憑證,債券持有人與債券發行人之間的法律關系是債權債務關系;
2、法定權利和義務不同。股票的持有人是公司的股東,是組成公司的成員,有權參加股東大會並進行投票,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有權分享股利和剩余財產分配,但同時在自己股份內承擔風險責任,而公司的債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局外人,僅僅是公司的債權人,有權按照約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無參與公司經營的法定權利,也無權分享公司剩余財產,但在公司清算時,有權比公司股東優先得到債務清償。債券持有人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承擔責任;
3、期限不同和收益的風險與方式不同。另外,股利從稅後利潤中支付,債券的利息從稅前利潤中支付;
4、本金償還不同。在進入市場投資,都是攜帶有本金進行操作的,債券是到期償付本金的,所以連本帶利都能夠得到償還;而股票的本金壹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由公司進行支配,但是公司破產之後,就需要查看公司剩余資產清盤狀況,本金是無法進行回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五十六條
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