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又翻譯成股票期權和股票期權。它借用了期權的含義,即公司賦予員工在未來以預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壹定數量公司普通股的權利。假設A是壹家公司的高級經理。6月1998 65438+10月1日,公司授予他五年後購買1000股公司普通股的權利。這樣,在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A可以以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的公司股價買入100股公司股票。對於A來說,他在5年內賺到了相當於公司股價上漲的收益。如果A在持有公司股票壹定時間後將其賣出,可以再次獲得差價收益。當然,A也受到壹些限制。比如A五年內不得辭職,業績必須達到規定水平,否則不能享受公司賦予的權利。
可見,企業通過優先購買權的形式,將員工的個人財富與當前業績、個人利益和公司的長遠發展有機地聯系在壹起。未來擁有優先選擇權的人所獲得的股票“差價”收入是壹種不確定的“在險”收入,其數額與當前的工作態度、努力程度和業績貢獻密切相關。其次,優先購買權致富的前提是公司價值的長期快速增長。因此,要實現個人財富的最大化,首先要尋求公司長期價值的最大化。個人利益與公司的長期發展掛鉤,股票期權的獲得者會更加關註公司的長期發展前景和未來的增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