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購基本規則分析
1、T-2日(含)前20個交易日日均持有1萬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購新股,上海、深圳市場分開單獨計算;
2、客戶同壹個證券賬戶多處托管的,其市值合並計算。客戶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並計算。
3、上海每持有1萬元市值可申購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購500股;
4、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賬戶才可申購,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賬戶即可申購,客戶只有第壹次下單有效(按發行價買入)且不能撤單;
5、申購時間: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6、客戶申購時無需繳付認購資金,T+2日確認中簽後需確保16:00有足夠資金用於新股申購的資金交收;
7、客戶中簽但未足額繳款視為放棄申購,連續12個月內累計3次中簽但放棄申購者,自最近壹次放棄申購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
由新規詳情可以知道新股申購新規與舊規則有著明確的區分:
1、明確取消預繳款機制。投資者在進行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確認中簽後再繳款。
2、“貨到付款”。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簽後,確保T+2日16:00有足夠資金用於新股認購資金交收。
3、連續12個月內累計3次中簽但放棄申購將納入“打新黑名單”。
從新規規定來看,新股申購壹經申報,不得撤單。投資者進行多次申購的,除了第壹次申購外其他均視為無效申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