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壹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壹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壹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分紅,亦稱利潤分享,即分配紅利的簡稱。1899年在巴黎舉行的“國際分紅會議”中指出:“分紅是指企業單位提拔壹定比例的盈利,分配給該企業單位壹般被雇員工的報酬,此種報酬按自由協約的計劃,事先訂定提拔的比率;比例壹經決定,即不得由雇主變更”。美國芝加哥大學羅勃·桑納德教授對分紅定義為:“所謂分紅,簡言之,是指受雇員工在其正常薪資之外,分配壹部分雇主所得的利潤而言”。
擴展資料:
股息與分紅
股息與分紅,雖然都是股票投資所取得的收益,但兩者之間有明顯的區別:
(1)在數量上,股息的比率壹般是相對固定的,而分紅卻隨公司的盈利狀況可多可少;
(2)在時間上,股息發放時間可以是年底或第二年年初,也可分期多次發放,而分紅壹般在第二年年初發放;
(3)在對象上,普通股的股東在公司經營狀況欠佳的情況下,可以減少,甚至不分派股息。而優先股的股東壹般有股息收入的保障,但壹般不參與公司的分紅,普通股的分紅隨公司盈利的增減而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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