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相同,以此價格成交;
2.申報買入價高於即時披露的最低申報賣出價時,即時披露的最低申報賣出價為成交價格;
3.申報賣價低於即時披露的最高申報買價時,成交價格為即時披露的最高申報買價。
在連續競價的情況下,確定成交價格的原則是計算機撮合系統將在每個交易日上午9: 15至9: 25之間對所有接受的有效委托進行集合競價。
1,投標原則:
將采購訂單和銷售訂單分別排隊。采購訂單從高到低排列,同樣的價格按照進入系統的順序排列。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所有最終競價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中確定成交價格的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可以獲得最大的交易量。
2.交易計劃:
系統會將排名靠前的采購訂單與銷售訂單依次匹配,即按照“價格優先,同價時間優先”的順序,直到無法完成交易,未完成的傭金排隊等待交易。9: 30開盤後,按連續競價成交。凡超過漲跌幅限制(即漲跌幅限制範圍)的買單、賣單均視為無效委托。
3、加工的原則
出價高於立即顯示的最低出價,以最低出價成交;如果出價低於最高應價,則以最高應價成交。如果這兩筆傭金不能完成交易,剩下的就留在單子上,等待下壹筆交易。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比如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入價是9.96,最低賣出價是9.98。這時有兩個新買家願意出10元,壹個願意出9.90元,結果是願意出10元買,會給他9.90。願意在9.98賣的和9.96買的就不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