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些有興趣購買原始股的人來說,壹種方法是通過發行來收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發起設立,也可以募集設立。發起是指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所以所謂社會出售的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對於有興趣購買原始股的朋友,壹個辦法是通過其發行購買。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發起設立,也可以募集設立。發起是指公司發起人認購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設立公司。由於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三年內不得轉讓,所以所謂社會出售的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對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依法發行的證券在限定期限內不得轉讓。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持有發行人在首次公開發行前發行的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的股份的其他股東,轉讓其股份,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關於持有期限、出售時間、出售數量、出售方式和信息披露的規定,並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壹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其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