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四大銀行
交通銀行
始建於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是中國早期四大銀行之壹,也是中國早期的發鈔行之壹,發鈔歷史長達33年,也是發鈔時間最長的銀行。1928年,隨著全國政治中心從北京轉移到南京,交通銀行也將總行遷到上海外灘14號。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交通銀行將總行遷到重慶。1951年交通銀行總行遷回上海,1954年除香港分行仍繼續營業外,交通銀行國內業務分別並入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和在交通銀行基礎上組建起來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現稱中國建設銀行)。
1986年7月24日為適應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作為金融改革的試點,國務院批準重新組建交通銀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組建後的交通銀行正式對外營業,成為中國第壹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上海江西中路200號(原金城銀行大樓)。
2004年,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投資了近17億美元,收購了交通銀行19.9%股權。
2005年6月23日,交通銀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國內地商業銀行。
2007年4月25日,交通銀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每股最後定價7.90人民幣。2007年5月15日,交通銀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上市,股票代碼上交所:601328。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為中國第壹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現為中國五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之壹。
中國銀行
於1912年1月24日由孫中山總統下令批準成立。1912年2月5日在上海大清銀行舊址正式開業,改大清銀行為中國銀行,負責整頓幣制、發行貨幣、整理國庫,行使中央銀行權利)改組而來。故中國銀行為中國歷史最悠久的銀行之壹。1949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中國銀行。
1912年1月初,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正式上書孫中山,建議“就原有之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重新組織,作為政府的中央銀行。1912年,大清銀行副監督陳錦濤經時任政府司法總長的伍廷芳提名,出任臨時政府財政總長並且常駐上海,開始借助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的力量,著手將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建立政府中央銀行。1912年1月28日大清銀行“商股聯合會”召開股東大會,大會決定由股東會職員組成中國銀行臨時理監事會,負責與正副監督籌訂章程,並管理全行事務。1912年1月24日由孫中山總統下令批準成立中國銀行,中國銀行應運而生。1912年2月5日正式開業。
1949年中華人民***和國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中國銀行。同年12月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由上海遷至北京。原總管理處隨民國政府遷往臺灣,至1960年在臺重新開業。
2003年,國家選擇中國銀行作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兩家試點銀行之壹。
2004年中國銀行穩步推進股改工作,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4年8月26日,經國務院、銀監會批準,中國銀行以匯金公司獨家發起的方式,整體改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基礎上,引進了戰略投資者,進壹步加強內部管理,深化內部改革,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取得了長足進步。
2006年6月1日和7月5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中央銀行
1924年8月,孫中山領導的廣東革命政府在廣州創立中央銀行。1926年7月,國府移遷武漢,同年12月在漢口設中央銀行。原廣州的中央銀行改組為廣東省銀行。1928年11月1日,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中央銀行,總行設在當時全國的經濟金融中心──上海,在全國各地設有分支機構,法定中央銀行為國家銀行,行使中央銀行職責,同時武漢中央銀行停止營業。1949年12月,中央銀行隨國民黨政府撤往臺灣。
中國農民銀行
民國時期國民政府的四大官僚資本銀行之壹。其前身是蔣介石於1932年 11月為籌集反***軍事經費之需要,由豫鄂皖“剿匪”總司令部在漢口所設的農村金融救濟處。翌年改組,於4月起改名豫鄂皖贛四省農民銀行,資本定額壹千萬元,用軍用票與特稅(鴉片稅)五百萬元為基金開業,郭外峰任總經理。總行設漢口,於南昌、蕪湖設分行和辦事處。由“剿匪”總司令部通令在四省境內發行壹角、二角、三角、五角之流通券,用超經濟的強制手段流通。主要業務為農貸、農倉、抵押土地、農產運銷、農村合作社,以高利貸盤剝農民。1934年 7月郭外峰病故,徐繼莊接任總經理,翌年春以該行業務擴展於全國,陸續設立分行十五處、支行四處,辦事處、分理處及農貸所數十處。
1935年4月更名中國農民銀行,總行由漢口遷至南京。6月4日,國民政府公布《中國農民銀行條例》,經營業務未變,資本總額仍為1000萬元。1936年1月增設儲蓄部,奉準發行鈔票,並積極向川、黔、陜、甘等地發展。翌年3月徐辭職,由葉琢堂繼任,孔祥熙任董事長,4月將總行遷滬。各地分支機構增加到八十七處。抗日戰爭時期,其總行遷渝,1938年資本定額兩千萬元。1940年由顧翊群接任總經理, 並成立信托部,開展有關農業信托業務,曾壹度受中央銀行委托經營黃金買賣。1942年 7月,國民政府實行國家銀行專業化後,該行發行業務移交中央銀行,並接收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央信托局農貸業務,成為當時特許設立的唯壹的農業金融機構。1945年該行由孔系轉入CC系之手,陳果夫出任董事長,李叔明任總經理。戰後遷總行於南京, 資本總額增至六千萬元, 於上海設分行,松江、太倉分設農貸通訊處,全國分行增達二十三處,支行十五處,辦事處及分理處兩百余處。1949年,各地機構分別為人民政府接管,清理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