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構工程是土木工程的六個二級學科之壹。土木工程中的結構選擇、力學分析、設計理論、施工技術和管理的研究。結構工程用力學方法分析建築。
2.建築與土木工程是基本建設的重要工程領域,是研究和創造人類生活需要的形態環境和各種工程設施的建設與完善。作為建築和土木工程的壹個領域,它不僅涉及區域和城市規劃、工業和民用建築的設計,還涉及各種工程設施和環境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維護。
3.建築與土木工程是研究人類社會和生活所需要的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設計、施工和維護的工程領域。其工學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培養從事區域規劃、城鄉規劃、城市設計、建築與結構設計、市政工程設計、橋梁、道路與隧道工程設計、地下與水工結構設計及其勘察、施工與維護的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擴展數據:
工程學是科學和數學的應用。通過這種應用,可以通過各種結構、機器、產品、系統、工藝,制造出自然物質和能量的特性,用最短的時間、最少的人力物力,制造出高效、可靠、對人類有用的東西。將自然科學的理論應用於具體的工農業生產部門而形成的所有學科的總稱。
18世紀,“工程”壹詞在歐洲被創造出來,最初的意思是武器制造和各種具有軍事目的的任務,後來擴展到很多領域,比如造房子、制造機器、架橋修路等等。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人們可以建造比單壹產品更大更復雜的產品。
這些產品不再是結構或功能單壹的東西,而是各種所謂的“人造系統”(如建築、船舶、鐵路工程、海洋工程、地下工程、飛機等。),於是工程的概念就產生了,並逐漸發展成為壹門獨立的學科和技能。
在現代社會,“工程”壹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工程定義為“基於壹組設想的目標,通過有組織的壹群人,應用相關的科學知識和技術手段,將現有的實體(天然的或人工的)轉化為具有預期使用價值的人工產品的過程”。
參考:百度百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