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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買賣股票和債券還需要交稅嗎?詢問最新的稅收法律法規.....謝謝妳。

1,營業稅: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交易若幹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65438號+011),股票屬於金融商品,企業買賣股票、證券應征收營業稅;個人買賣股票和證券暫免征收營業稅。

2、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根據《城建稅暫行條例》和《教育費附加征收暫行規定》,企業繳納。

3、企業所得稅(營業稅)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買賣股票(小於12個月)和證券(證券投資基金除外)的所得,應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對企業買賣證券投資基金的所得不征收企業所得稅。證券投資基金買賣股票和債券的差價收入不征收企業所得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和債券的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所得稅。

4、個人所得稅(個人經營):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份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第61號), 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 1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財稅[2002]128號) 以及其他文件規定,買賣股票和開放式基金的個人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但對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買賣其他證券,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5.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免征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印花稅的通知》(財稅[2004]17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調整工作的通知》(上證交字[2008]16號)等規定,企業和個人賣出上市公司股票征收印花稅,買入股票不征收;對買賣其他股票的企業和個人征收印花稅;其他證券不征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