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小金庫界定資金來源,存儲形式,使用方向,治理措施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經濟現象的日益復雜,小金庫現象已經成為現代經濟社會和國家治理中壹個突出而尖銳的問題。針對這壹現象,近年來,全國大範圍開展了小金庫專項治理,包括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類社會組織。所謂“小金庫”,不是法律專業術語,而是民間設立的特定稱謂。它反映了國家政治和經濟生活中的壹種特定現象。其雛形是上世紀70年代末財政部組織的“小金庫”,在我國開展稅收財產大檢查的1986年開始俗稱“小金庫”。1995國務院辦公廳批轉財政部、審計署、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清理檢查“小金庫”的通知,將“小金庫”定義為:凡違反國家財經法規和其他規定,占用或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未納入單位財務會計部門賬目或納入預算管理,私自存儲和發放的資金,均為“小金庫”。2009年進壹步擴大了“小金庫”的定義,不再強調設立“小金庫”的手段和方法,不再將“小金庫”定義為未納入單位財務會計部門賬戶或預算管理的資金或資產。而是強調將其納入本單位不符合規定的會計賬簿,“小金庫”的表現形式不再局限於資金,而是擴展到由其形成的各種資金和資產。
自2011以來,全國各地區、各部門開展了反腐專項治理。在“小金庫”專項治理方面,全國共查出小金庫58225個,涉及資金266.54億元,給予行政處罰1942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623人,數額大、人數多、範圍廣。以下是對小金庫的各種形式及其防範措施的壹些分析和建議。
第壹,小金庫的資金來源
在對小金庫的專項治理中,可以發現小金庫的資金來源和形式復雜多樣。綜上所述,資金來源主要有以下幾種:
(壹)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的主要資金來源
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專項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和罰沒收入。
(二)企業小金庫的主要資金來源。
1.資產處置收入
資產處置收入是指資產產權轉讓或核銷產生的收入,包括出售資產收入、清算收入、重置差價收入、報廢報損折舊收入。例如,壹些生產性企業處置廢舊物資的收入和報廢資產的價格變動等。,由於有關部門監管不力,很容易形成“小金庫”,而且日積月累數額會非常可觀。
2.資產出租收入
包括資產出租收入和資產出借收入,這些交易通常是隱蔽的,通過這種方式設立“小金庫”的情況非常普遍。
3.營業收入
在產品銷售收入、經營服務收入、工程承包收入、租賃收入和其他經營收入中,盡管國家和地方的稅控監管力度不斷加大、日趨嚴格,但壹些企業仍想方設法投機取巧,鋌而走險,在經營收入中制造小金庫。
4.捐贈收入
企業不僅接受貨幣資金的捐贈,還接受貨幣資金以外的各種形式的資產的捐贈。捐贈收入不入賬,非貨幣資金捐贈收入折價或變賣私存,形成小金庫。
5 .非法收費、違約金、罰款收入
有些單位會利用自身行業的特點,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獲取常規收入之外的現金流入。比如,房地產企業在銷售商品房過程中收取的契稅、維修基金、產權手續費以及各種配套費,容易形成小金庫。此外,在合同糾紛中獲得的違約金收入也可能以現金形式獲得,最終形成表外金庫。
6.通過虛構支出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現實生活中,通過這種方式設立小金庫也是很常見的。比如不屬於本單位的業務招待費發票、差旅費發票、購貨發票在本單位作為費用列支,資金轉出設立小金庫。這種方式壹般不太好找,因為涉案金額小。
7.利用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這樣單筆金額往往較大,負責人可能會購買沒有實際商業交易的假發票或真發票作為成本費用,將資金轉出設立小金庫。
二、小金庫的存儲形式
現金形式
將現金存入“小金庫”在現實生活中非常普遍。其基本特征是金額相對銀行存款較小,控制權壹般掌握在單位個別部門或少數利益集團手中,主要用於為個人或少數人謀取額外利益。
(二)銀行存款的形式
銀行存款形式的“小金庫”是目前小金庫的主要形式,往往數額較大,支配水平壹般高於現金,主要由單位或部門支配。
(三)證券的形式
證券多為公司賬戶外購買的國庫券、債券、股票、購物卡等。這種形式的“小金庫”,可以說是當前金融證券市場異常活躍下的壹種新的“小金庫”形式。
(四)固定資產形式
固定資產形式的“小金庫”多體現為設備、汽車、房屋等。都沒有體現在賬面上,這就為小金庫的繁榮提供了基礎,也大多與資產出租、處置收入不入賬有關。
(五)股權和債權形式
這裏的股權和債權主要是指單位或部門與附屬單位之間的關系,不包括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這種股權和債權往往以合同或協議的形式出現,甚至是口頭承諾。其來源可能是單位改制過程中形成的股權、債權關系,在賬目上沒有體現出來,形成“小金庫”,也可能是所謂的“幹股”換來的權利,成為“小金庫”。這種形式的“小金庫”更加隱蔽,只有單位(部門)的少數管理人員和領導知道,有的單位只有壹個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