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是指指數的發行人或除其以外的第三方發行的證券,約定持有人有權在特定期限或特定到期日,以約定價格從發行人處買入或賣出標的證券,或以現金結算方式收取結算差價的證券。
權證的本質反映了發行人和持有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在向權證發行人支付壹定金額的價款後,持有人從發行人處獲得壹項權利。這種權利使持有人能夠在未來的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限內,以約定的價格從權證發行人處購買/出售壹定數量的資產。買入股票的權證叫認購權證,賣出股票的權證叫認沽權證(或認沽權證)。認股權證分為歐式認股權證和美式認股權證。所謂歐式權證,就是只能在到期日行權的權證。所謂美式權證,就是在到期日之前可以隨時行權的權證。持有人獲得的是壹種權利,而不是壹種責任,有權決定是否履行合同,而發行人只有被執行的義務。因此,為了獲得這種權利,投資者必須付出壹定的代價(特許權使用費)。權證(實際上是所有期權)與遠期或期貨的區別在於,前者持有人不是責任,而是權利,後者持有人負責執行雙方簽訂的買賣合同,即規定的相關資產必須在規定的價格和規定的未來時間進行交易。
從上面的定義中,我們很容易看出,根據權利的行使方向,權證可以分為認購權證和認沽權證。認購權證屬於期權中的“看漲期權”,認沽權證屬於“看跌期權”。
簽協議的時候要註意:收益好的話,利潤怎麽分配,虧損的話,虧損怎麽分擔,他有沒有能力分擔虧損;如果他是個窮人,即使他說他也好不到哪裏去,也不要和他簽協議。
妳最好不要和客戶是親戚朋友,否則壹旦妳僵了,賠錢了,妳就失去朋友了。
如果資金不多,可以自己操作或者買基金;如果妳有很多資金,可以通過銀行賬戶理財;我不建議委托別人買股票。
很多“股神”今年也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