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權利質押所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雖然上市公司質押股票可以解決融資困難,但是其中也會有壹些風險,那麽股票質押式回購的風險有哪些呢?
壹、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兩大重要特點: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壹般被稱為場內股票質押業務,是壹種半標準化債權業務,該業務有兩個重要特點:
1、本質是債權借貸行為
股票質押業務與其他炒股業務壹樣,本質都是約定資金方在壹段時間內出借資金給融資方,並收取壹定的利息,但與普通炒股業務最大的不同在於其抵質押與擔保的條件—股東通過質押其手上的股票進行股票融資。
2、半標準化業務
相對於壹般炒股業務與場外股票質押業務而言,場內股票質押業務具有壹定的標準化。
在資金方與融資方達成融資協定後,證券公司進行業務申報、交易所集中申報、中證登進行證券登記、資金托管及到賬以及若有違約處置等均可線上完成,從業務展開至回購到期結束均可視為流水化作業,是標準化的炒股業務。
理解這兩點對於進壹步探討場內股票質押業務的風險點及關鍵風險防範措施非常重要。
二、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的五類風險:
風險是金融業務的核心,就股票質押業務而言,其面臨的主要風險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與合規風險等。
市場風險:主要表現為質押物—標的證券在待購回期間,質押標的證券連續跌停,達到平倉線後仍然無法完全處置質押股票的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表現為融資方違約,不履行提前或到期回購義務,需進行質押證券違約處置的風險。
流動性風險:主要表現為待購回期間,質押標的證券市值連續下跌達到平倉線後因該證券流動性不足,在極端情況下連續競價系統和大宗交易平臺均無足夠對手接盤,造成無法全面平倉的風險;以及若質押標的證券為有限售條件股份或因融入方原因被司法凍結,在限售或司法凍結期間標的證券無法被及時處置的風險。
操作風險:由於技術系統故障或者是因為其它的故障,然後會有這方面的風險需要承擔。
合規風險:證券公司未按照約定盡職履行交易申報、合並管理、盯市、違約處置等職責從而損害客戶利益的風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