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知道兩大交易所為什麽要引入DPO,那麽就要先了解DPO是什麽。
DPO用中文解釋就是直接上市,和IPO不壹樣,因為IPO還要在市場上募股後才能上市,最直接的區別在於DPO 上市所賣出來的股份都是由股東,或者員工持有的股份,不會另外去發新股。
這兩個交易所的動作,已經說明了DPO將是未來的新戰場,根據紐交所的提議,想直接上市的公司,市值都不能低於2.5億美金,以此來保證市場流動性的處分,不過這個提議還需要審批,而納斯達克這邊就直指紐交所想法天真,根本沒有考慮上市是壹件多麽繁雜的事情。
紐交所的董事長再次發聲,這段時間以來上市公司數量本就不多,而且大多數公司需要等很久才決定上市,因此紐交所的目的就是要創造奇跡,改變上市的時間以及速度,我們從數據上看就可以得知,三季度的IPO相較於上壹個季度減少了三分之壹。
因為現在許多公司都在考慮是否進行DPO,因為直接用員工和內部人員以及股東的股份在交易所直接進行交易,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省下壹大筆開銷,首先IPO需要承銷商,那麽DPO的承銷費就省下了,IPO有折價風險,DPO因為是出售的內部人員股份,因此就沒有了這個限制。更不用說股權被稀釋了。
更重要的是IPO有壹個弊端,是公司內部股東們都不能忍受的,那就是股票上市有鎖定時間,而DPO卻沒有鎖定這壹說法,想什麽時間賣就什麽時間賣,想賣多少就賣多少。因為SEC有規定,IPO之後的原始股東在規定日期內不允許在二級市場拋售股份,兩大交易所均為6個月鎖定期,因此IPO的限制確實是比較多,不過DPO來說也有壹定缺點,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新資金募集,而且沒有鎖定期的話股價就很容易大幅度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