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夜市委托是指在當日交易結束(15:00)後的24:00開始至下壹交易日9:00之前,將客戶的委托指令存儲在證券公司的電腦主機內,待下壹個交易日9:00開始,證券公司申報所存儲指令,並自交易所接收委托時間起發送到證券交易所的委托處理過程。
(2)夜市委托的時間:T日00:00開始,至T日9:00。
(3)夜市委托的委托方式:民生證券提供的非現場委托方式。
(4)因夜市委托沒有及時的行情顯示,投資者在做夜市委托時候,應參照最近收盤價格(T股+-5%、ST股+-5%、普通股票+-10%)合理的下單委托。夜市委托不能進行市價委托。
(5)夜市委托可以撤單(集合競價時涉及到交易所有關的撤單規則)。在夜市交易委托時間內,壹旦進行了交易委托,則視同為T日的有效交易指令,有效期至T日15點(註:本公告中所稱“T日”為交易日)。交易委托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可以變更未成交的委托(既撤單),並應及時查詢。
(6)夜市委托不支持場外開放式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業務和三方存管轉賬業務。
(7)按照現行交易規則,夜市委托如遇到次壹交易日10:30前停牌的股票,兩市對於停牌前的委托處理有區別:上海證券交易所視為無效委托,深圳交易所視為有效委托。
特別提示:如遇公司交易系統升級、測試或清算等業務需要,夜市委托時間可能延遲或暫時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