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投資對象不同。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公開交易的股票、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以及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產品。除了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非公開交易的公司股權。
第二,關閉時間不同。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封閉期相對較短,通常為3-12個月(部分產品無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後,投資者可在產品開放日申請贖回其持有的股份。私募基金封閉的時間比較長,壹般是三年甚至更長。
第三,不同的收入來源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二級市場,收益來源為資本利得和股票分紅。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於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通過上市、並購等方式退出並獲得收益。
第四,投資風險不同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風險水平主要取決於基金管理人的投資能力和市場狀況,相對較高,且大多屬於預期風險水平R4中的高風險投資品種,適合具有C4正或C5激進風險識別、評估和容忍度的合格投資者。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成敗取決於被投資企業的未來發展,通常高風險伴隨著高回報。投資成功的話,幾倍,收益幾十倍。投資失敗,就血本無歸。
基金有兩種法律結構。壹種是法人,每個基金持有人都是投資公司的股東,管理人也是股東之壹。另壹種是契約性的,持有人與管理人的關系是契約性的,而不是股權性的。
在國外,根據組織形式不同,基金的稱謂有契約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等幾十種;按設立方式分,有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按投資對象分,有股票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期權基金、房地產基金等。但通過這些基金的名稱,在官方文件中已經找不到將“私募”和“基金”合二為壹的英文單詞“privately offered fund”。
在我國,金融市場上經常提到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向特定投資者私下募集的壹種集合投資,相對於我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者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基本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基於簽訂委托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另壹種是基於* * *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法人型集合投資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