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分基金分紅收益本來就是基金資產的壹部分,不是來自基金公司。分紅後,基金凈值會相應調整,投資者總資產不會發生變化。所以基金分紅分的是自己的錢而不是基金公司的錢。
比如,當基金凈值為2.0元時,小李買了1,000份某股票型基金。申購後基金凈值呈下跌趨勢,跌至1.5元,持有的基金市值為1.5元。此時本基金進行現金分紅,每65,438+00份派發現金0.3元。分配後小李賬戶多了30元,但基金凈值增加了。
投資者賣出紅利時會按照持有天數收取壹定的個人所得稅。那麽,投資者分紅後賣出基金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本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利潤暫免征收所得稅,即無論基金紅利是現金紅利還是紅利再投資,均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同時,基金分紅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基金只有在當年收益彌補上年虧損後才能進行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後,單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3.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能進行分配。
衡量投資者能否參與本基金分紅的標準是:投資者在基金登記日是否仍持有本基金,如果投資者在基金登記日持有本基金,則能夠分紅,否則不能參與本次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