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外貿企業商業秘密泄露和侵權現象嚴重。其泄密行為主要表現為飛單、高薪挖角和員工跳槽,相關損失巨大。現有的保護措施可以概括為定義、隔離、預防和訴訟,存在法律保護不到位、企業保護不力等不足和問題。建議外貿企業采取“捆綁”保護策略,形成員工、客戶、企業的利益共同體。
關鍵詞: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現狀分析
1保護外貿企業商業
摘要:目前,外貿企業商業秘密泄露和侵權現象嚴重。其泄密行為主要表現為飛單、高薪挖角和員工跳槽,相關損失巨大。現有的保護措施可以概括為定義、隔離、預防和訴訟,存在法律保護不到位、企業保護不力等不足和問題。建議外貿企業采取“捆綁”保護策略,形成員工、客戶、企業的利益共同體。
關鍵詞: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現狀分析
1保護外貿企業商業秘密的重要性
外貿企業的商業秘密可分為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包括供貨來源、銷售渠道、客戶信息、產品成本、銷售價格、利潤率、外貿合同和文件、業務函電和談判紀要、公司財務信息、員工工資福利等。其中,最核心的商業秘密是客戶、訂單和出口價格。它是外貿企業最寶貴的無形資產,是企業利潤和核心競爭力的源泉,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興衰。商業秘密壹旦泄露,不僅會帶來直接經濟損失,還會帶來間接經濟損失。當發現漏洞時,往往為時已晚。起訴耗時耗力,成本高昂,巨大的損失難以補救。外貿企業失去競爭力和利潤來源,結果往往是災難性的。
長期以來,商戰激烈,很多外貿企業對商業秘密的安全意識不夠重視。侵犯商業秘密現象屢禁不止,起訴難* * *,引起業內高度關註。競爭對手高薪、公司高層另起爐竈、員工帶走商業機密、訂單“飛單”成為常見的泄密事件,迫使企業從錯誤中吸取教訓,嚴加保護。采取有效措施有效保護商業秘密,防患於未然,是外貿企業應該重視的壹個重大問題。
2.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現狀分析可以將現有的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分為以下四類:界定、隔離、預防、訴訟。
2.1定義
明確外貿企業商業秘密的內容和範圍,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限定保密義務主體,強化從業人員的保密意識,對保密信息載體采取保密標誌、安全存放、密碼、加鎖等基本防範措施,使其處於明確認定的“商業秘密”狀態。這是企業保護商業秘密的第壹步,也是後續所有保護措施的基礎。例如,哪些客戶名單可視為商業秘密?2.2人員與市場的隔離。限制知道機密信息的人的範圍;隔離敏感部門,未經批準不得入內;建立分層次的內部安全系統。將采購部和銷售部分開,各司其職,禁止串通;將出口區域劃分為不同的子市場,出口人員嚴格負責分工,如歐洲市場、北美市場、東南亞市場、中東市場等。
網絡隔離。搭建公司內部互聯網,安裝安全防護軟件,防止黑客攻擊和外網惡意竊取。員工與國外洽談業務時必須使用公司郵箱,絕不使用個人郵箱與客戶溝通。所有對外商務談判信息都備份在服務器上。文件制作部電腦禁止上網,USB接口禁用。
2.3預防
首先,防止員工泄密,將員工保密管理進行全過程。聘用員工時,在勞動合同中明確保密條款或競業限制條款,或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明確其保密義務、保密期限和違約責任。入職培訓時,向員工明確公司商業秘密的範圍和相關保密制度。從業人員任職期間,應當做好商業秘密區域和載體的管理工作,如劃定保密區域、安裝監控設施和防盜系統、嚴格控制信息存儲載體的借閱和復制等。員工離職後,應做好工作交接,及時收回各類保密檔案和物品,並支付保密賠償金。
其次,要防範競爭對手的“惡意定價”,防範商業間諜和網絡黑客竊取機密,防範商業交易各方有意無意泄露機密。有時候,競爭對手為了獲取企業的銷售機密,會冒充國外客戶來詢價。對此,有三種簡單的辨別真偽的方法:壹是可以查看來電顯示是否是國際號碼;二、聽其音,辨其文,仔細檢查其外語口語是否純正流暢;第三,可以旁敲側擊,檢驗真偽。比如詢問其進口目的或經銷方向,假裝出國參觀等等。
最後,聘請專業人士,設立專門的保護部門,對公司的商業秘密進行有效監管。比如編寫保密手冊、限制員工接觸機密、定期保密培訓教育、監控員工使用互聯網、監督審查聯系人等。
2.4訴訟
壹旦遇到侵權,可以* * *通過法律訴訟。商業秘密沒有專門的立法保護,其法律保護條款主要見於以下國內法和國際公約:《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20、25條,《民法》第118條,《刑法》第219、220條,《勞動法》第22條,《公司法》第102條,《合同》第149條
3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問題分析上述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看似非常有效和完善,但實際效果卻差強人意。寧波外貿商會2009年對400家中型及以上企業的調查顯示,1 . 00%的企業遭受過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其中1/3的企業遭受過50萬元以上的經濟損失,80%的商業秘密是在員工離職時被帶走的,且多為企業的業務骨幹。商會會長陳微明說:“飛單、挖客現象普遍存在,已經成為嚴重影響民營外貿企業做大做強和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毒瘤’。然而,由於缺乏懲罰和威懾,許多企業經營者感到困惑和無奈。”總結起來,現有保護措施存在以下不足和問題:3.1法律保護不足,司法救濟不力,沒有專門的商業秘密保護法,相關法律法規零散不全,部分條款模糊,立案難,可操作性差,法律保護不到位。
第壹,相關法律規定缺失。比如,在現實中,因過失泄露權利人的商業秘密,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應當如何追究法律責任?是否構成過失泄露商業秘密罪?在這壹點上,沒有什麽可遵循的。
二是經濟損失難以計算,經濟賠償責任層級低、不足。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被侵權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的利潤和權利人的調查取證費用。現實中,侵犯商業秘密造成的經濟損失往往難以計算,因此此時的侵權賠償金額很可能遠不能彌補權利人的經濟損失。
三是刑法相關規定模糊,定罪門檻高,處罰輕。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構成要件之壹是“造成重大損失”,壹般犯罪最高刑期只有3年。2004年,最高法、最高檢將“重大損失”解釋為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這個定罪門檻明顯太高,刑期太短,難以起到廣泛有力的震懾和懲戒作用。而且司法實踐中存在以下難題:重大損失是否包括間接經濟損失?對經濟損失的認定有爭議怎麽辦?沒有造成嚴重的直接經濟損失,但是長期嚴重影響企業怎麽辦?四是法律訴訟存在“發現難、取證難、起訴難、判決難、執行難”等實際困難,法律懲罰力度較弱。據江蘇法制報2010 9月3日報道,近三年來,南京沒有批捕、起訴壹起侵犯商業秘密的刑事案件。
3.2企業保護不力,保護效果差。
首先,許多外貿企業缺乏保護商業秘密的專門部門和人才,保護意識淡漠,保護制度缺失和滯後,保護措施不完善和無效,信息安全水平低,難以抵禦無孔不入和唯利是圖的商業間諜、竊密者和泄密者。比如很多企業沒有對員工進行保密教育,沒有建立系統完善的規章制度。很多業務員涉外社交活動多,商業秘密意識差,經常在酒桌上無意或不當泄密。再比如,很多外貿企業不重視信息安全,系統漏洞很多,不足以抵禦特洛伊病毒、黑客攻擊等日益猖獗的網絡犯罪。
其次,外貿企業管理不當、經營不善也會誘發商業秘密泄露。
在經營上,企業與競爭對手惡性競爭,互相挖墻腳,商業秘密保護難度加大。在管理方面,公司內鬥不斷,決策不當,機制僵化,管理混亂,員工工資低,晉升發展難,工作環境差,凝聚力弱,員工就會離職,跳槽,另立山頭,商業機密就會泄露。
最後,即使有完善的商業秘密保護措施,也存在“執行難”的問題。實踐中,大部分外貿企業都與員工簽訂了保密合同,但最後總是發現執行力不強。所以制度再好,措施再完善,最終還是要靠人來執行,誰也不能保證人不會出問題。人可能會疏忽,自私,貪婪,虛榮,害怕,嫉妒,自制力差,難以抵抗誘惑。比如員工私下接觸泄密,公司很難察覺、發現和證明。
3.3社會誠信環境差,職業道德和商業道德有待加強,如三聚氰胺、瘦肉精、阿裏巴巴“造假門”、紫金礦業“汙染門”、伊利與蒙牛的口水戰、騰訊與奇虎的“3Q大戰”等層出不窮的欺詐、* * *、賄賂事件,這些都說明當今社會誠信環境差,職業道德和商業道德低下,容易誘發商業秘密泄露和竊取。而且,如果商業秘密侵權人逍遙法外,大賺壹筆,劣幣驅逐良幣,不正之風蔓延,商業秘密泄露也是必然的。
4關於完善外貿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措施的若幹建議4.1關於完善商業秘密司法保護的建議修改完善法律,嚴格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應增加專門的商業秘密保護法;民事責任應擴展至權利人的所有經濟損失;應增加懲罰性賠償責任;應當降低商業秘密犯罪的定罪標準,增加刑期和罰金,加強刑事保護。此外,商業秘密往往具有巨大的、不可估量的潛在利益,在受到侵害或司法認定時可能不會凸顯出來,很難得到司法救濟,因此應引入相應的專家組進行核算和估價。專門針對商業秘密實施的網絡犯罪影響惡劣,後果嚴重,應予嚴懲。
4.2完善企業商業秘密保護
建議外貿企業實施“捆綁保護”策略,將企業、員工、客戶有效捆綁在壹起,成為利益共同體,做到“壹根繩、壹條心、壹條心”。
壹是通過股權投資、融資或分解,實現股權共享、利益共享、相互約束。我們可以實行員工持股制度,與供應工廠和出口客戶的企業實行相互持股制度,或者建立新的合資企業,將雙方的利益牢牢鎖定在壹起。第二,員工可以通過年終獎、利潤分紅、效率工資、終身雇員制、股票期權激勵等方式進行“約束”。因此,要創造舒適和諧的工作環境,提供優厚的薪酬,公平透明的人才激勵機制和廣闊的職業發展空間,真正做到“把人留在業務上,留在感情上,留在待遇上”。第三,加強品牌建設,提高品牌忠誠度,也可以起到類似的約束作用。
4.3完善商業秘密的社會保護
建議共同努力整改,相互配合,保護商業秘密。外貿企業要高度重視和嚴格保護商業秘密,加強* * *力度;司法機關要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商務部要牽頭建設外貿行業官方征信系統,建立侵權人黑名單制度;外貿商會要倡導行業誠信宣言,嚴懲不法分子,拒絕不良作風;高校要對學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樹立正確的價值觀;社會要增強公民和企業的誠信意識,企業要珍惜自己的聲譽,媒體要加強監督和批評,營造全社會自覺維護商業秘密的大環境,讓侵權者如同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參考
[1]曲麗麗。華為商業秘密管理:多層保護[N]。《中國經營報》,2008年2月24日。
[2]陳斌。寧波外貿民企遭遇“封殺路虎”[N]。中華工商時報,2010-04-13。
[3]宋世明。為什麽三年不起訴壹個侵犯商業秘密的案子[N]。江蘇法制報,2010-09-03。
[4]翟彩娟。外貿企業商業秘密的保護[J].進出口經理,2010 * * * 9 * *。
[5]王冰,王波。完善商業秘密管理——商業秘密保護與糾紛預防[M]。武漢大學出版社,2008 * *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