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表儒雅的伯頓在做投資的時候更像壹個叛逆的鬥士。與大多數基金經理不同,他的操作更激進,選股也更獨特。他的目標不是與基準進行比較,而是長期獲得最高的平均年收益,即使這樣做會導致單年業績大幅波動。
他管理的“特例基金”壹直堅持反向投資的理念,目標是那些凈資產、股息率或未來每股收益被低估,但又具備壹些可以擡高未來股價的潛在因素的公司。這些公司擁有“商業特許經營權”,這將使他們在未來十年內占據行業領先地位,其價值將繼續增長。同時,他們有內生動力,生存不受外界因素影響,中期可以產生現金流。
“現金回報率是評價壹家公司吸引力的最終衡量標準。如果讓我在現金流和增長率之間做出選擇,我更傾向於現金流。”
此外,伯頓眼中的優秀管理者應該具有戰略眼光,熟悉公司的日常運營和財務管理,對投資者坦誠相待。
20世紀80年代末,在參觀壹家公司後,伯頓賣掉了他投資組合中的壹只重倉股——西班牙集團公司Torras Hostench。因為,這家公司雖然受到科威特投資局的青睞,但由於其總裁需要保鏢時刻跟隨的異常情況,伯頓對公司管理層的信任度大打折扣。
事實證明,伯頓的直覺是對的,這家公司後來成為西班牙最大的破產公司之壹。
自信是最重要的
對於伯頓來說,投資股票,最重要的不是目標價,也不是資產配置,而是信心。
伯頓認為,不可能通過預測公司未來的業績來給出壹個具體的目標價格,因為短期股價是買賣雙方均衡的結果,而這種均衡是脆弱的,微小的市場變化都會引起波動。他甚至建議投資者“忘記買股票的價格”,不要讓股價成為自己的心理障礙。因此,伯頓更多的是定期回顧投資原因,評估信心程度。“如果公司情況繼續惡化,就應該堅決賣掉。為了證明自己當初買入的理由是正確的,而繼續加倉把錢賺回來,這是很危險的。虧了也賺不回來。”
在建立投資組合時,伯頓應該首先問自己,我的投資組合是否與我的信心相匹配。在選擇個股時,他只選擇那些被嚴重低估的股票。如果他對壹只股票沒有信心,他甚至永遠不會買指數中的權重股。壹開始他只把投資組合的0.25%投資在壹只股票上,後來隨著信心的增加,他逐漸加倉,但投資組合中任何壹只股票的比例都不會超過15%。
在決定賣出股票之前,伯頓會檢查是否滿足三個條件:“如果某件事否定了我的投資理由;如果我達到了我的估價目標;如果我找到更好的股票。”
在審視自信的同時,伯頓也提醒投資者要時刻關註市場的情緒。從長期來看,股票市場反映了公司的內在價值。但在短期內,它反映的更多的是人們願意購買的價格,這可能與公司的內在價值有很大差異。所以,“最重要的不是妳知道什麽,而是把妳知道的和別人知道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