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單壹境外投資者通過合格投資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持股比例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0%;
2.所有外國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合計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0%;
3.當所有外國投資者持有同壹上市公司a股股份的總額達到或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26%時,滬深交易所將在下壹交易日開市前通過交易所網站公布外國投資者持有a股股份的總數及其占該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4.當持股比例超過30%時,境外投資者會減持,並按照壹定規則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港交所規則:境外投資者合計持股比例達到28%時暫停買入。關於外國投資者持股比例上限的規定主要有:交易所規則第14章第30條、31條,第14 A條第08條,第14 B條第08條,概括如下:
1.涉及a股相關規則時,HKEx有權采取限制或拒絕購買土地股份、服務運營時間等相關行動;
2.當境外投資者對a股的總持股比例達到28%或以上時,上交所或深交所將通知HKEx,HKEx將盡快暫停相關買入,直至上交所或深交所提示境外投資者持股比例降至26%以下;
3.如果因主動買入導致持股比例上升至30%以上,HKEx將根據壹系列規定要求投資者減持;若因a股回購導致境外投資者總持股比例被動升至30%以上,則無需賣出,但港交所將暫停買入,直至該比例降至26%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