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了協議,妳不壹定要買。妳買入了期權後,只有買的權利,而沒有買的義務,最差的情況就是妳要損失買入期權的費用(期權費不管妳到期是否行權,都要不回來,因為妳就是花錢買這個權利)。例如妳買入期權的期權費是1000元,協議的內容是:到期可以用1元的協議價格,買5萬股,也即5萬元。到期如果價格升為5元,妳行使權利的話,也就是花5元得到價值25萬的股票;如果到期價格跌為5毛,那妳行使權利就會損失2.5萬,這種情況下肯定選擇不行權,這樣妳只會損失1000元的期權費。
2.如果買了這5萬股,妳可以選擇繼續持有等股票更值錢,例如7元再賣出,這取決於妳對妳公司未來經營狀況的預期,如果妳預期公司以後會運營更加良好,那繼續持有股票更有利;也可以選擇立刻賣出,賣出的話就賣給那些想買的人。至於具體,就是妳的第壹個問題,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了。我對有限責任公司的部分不是很熟,所以也就不能回答妳這個問題了。
3.上市公司就是在股票交易場所上市的公司,在我國就是在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公司。這些公司的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場公開交易,進行自由買賣。如果不是上市公司,買賣的股票就會有限制了,不能自由進行買賣,買賣的市場就有限了,流通性也差點。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如何進行買賣,具體我也不是很清楚,妳再查查相關資料或再尋尋高人幫妳吧~
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