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股文是明清科舉考試中使用的壹種特殊文體。直到戊戌變法+65438才廢除科舉。內容必須基於朱成學派的筆記。體裁結構有固定的格式。明初制度:鄉試,考試,用五經之義,五百字。從兒童試驗到農村試驗都會用到。寫不出八股文,就過不了科舉,也當不了官。八股的唯壹目的是科舉,沒有實用價值。明清時期,許多有識之士對八經深感痛心。
文章內容要根據程朱派等書的筆記展開,不可隨意發揮。它要求以聖人的口吻寫作,即所謂“以聖人之名,雖為議論文,但禁止引用古史,設置比喻,禁止華麗辭藻”;結構有固定格式,全文由八個部分組成,分別是破題、開題、入題、開篇單元、中間單元、後面單元、裝訂單元。字數和文筆都要。文章要求標點,標註段落,書法是否正確。文章末尾的增刪字數要改成大字。試卷中,測試題目是下面兩個方框,測試文本,不符合取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