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解除質押表明股東本身的財務情況可能好轉,間接地有利於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其次,股東解除質押表明股東認為未來的股價可能會上漲,上漲之後的股份能夠質押更多的貸款,所以會做解除質押的操作。
股票質押式回收大多是在股東有迫切資金需求,但由於個人不願意賣股套現或者因為股東所持有股票尚在限售期內無法進行上市流通交易,通過這種方式可以在壹段時間內融入現金,選擇質押式回收方式不但能夠保住控股地位又能籌到資金,資金的流入刺激企業短期內的股票上漲,是壹種利好消息。
但通常情況下這種質押式回購是有期限的,回購到期時必須要用現金贖回股票或證券,並支付壹定的利息,這就造成後期償還本金和利息之後,資金的流出使公司股票價格下跌,此時,質押式回購就是利空消息。
質押股票是指將股票進行質押給銀行等金融單位從而進行融資的壹種方式,目的在於解決上市公司股東融資難的問題,絕大多數資金融入方為上市公司主要股東,且資金主要用於企業經營周轉,與其他杠桿資金加杠桿用於購買股票有明顯不同。
根據《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規定:用於質押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壹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是不能成為質押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