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新股網上發行的具體流程:
(1)T-2日(T-2為新股申購日),中國結算上海、深圳分公司計算市值。
(2)T-1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刊登網上發行公告。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將申購額度發送給證券公司。
(3)T日,投資者可通過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其持有市值或可購買額度,投資者可根據可購買額度申購新股;當天匹配號碼,發送匹配結果數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10條安排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之間回撥數量的,應當於T日將網上發行與網下發行之間回撥數量通知交易所。
(4)T+1日,主承銷商公布中簽率,組織抽簽形成中簽結果,上交所於當日收盤後將中簽結果發送給證券公司。T+1日原申購資金驗資環節取消。
(5)T+2日,主承銷商公布發行價格和中簽結果,投資者也可向其指定的證券公司查詢中簽結果。中簽的投資者應當根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結束時有足夠的資金用於新股申購。
(6)T+3日15:00前,結算參與人應向中國結算申報其投資者放棄認購數據;16:00,中國結算對申購資金進行結算,轉入主承銷商資金結算賬戶。
(7)T+4日,主承銷商將扣除承銷費用後的認購資金撥付給發行人,並公布網上發行結果。
壹般情況下,新股在發行後七個工作日內上市(如遇重大事項,酌情順延)。具體發行時間以相應公告為準。
二。在上交所上市的具體流程如下:
1.T+2:發行人和保薦人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中心提交發行申請文件和上市申請文件。
2.L-2日(L為首次公開發行日)或之前:發行人和保薦人向上交所IPO中心提交上市申請文件正式稿。發行人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中心的《上市費用繳款通知書》,上海證券交易所財務部收到發行人繳納的相關費用後開具發票,發行人將繳款發票復印件提交發行上市中心,由發行上市中心辦理上市業務。發行人應在首次公開發行日之前支付年度上市費和首次上市費。
3.L-1前:(1)上市公告刊登在報紙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公司章程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2)掛牌儀式的準備工作;(3)上市儀式當天直播/錄制的準備工作(如有)。
4.l日:(1)簽署股票上市協議(壹式兩份,內容由保薦人填寫);(2)公司股票正式上市。
深交所《股票上市指引》規定,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應當關註發行人核準證券發行至上市期間可能對投資者投資決策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並及時向深交所報告。
1或之前。T-1 (T為新股認購日),保薦機構在刊登招股意向書後,按照上市申請文件清單的要求,向深交所上市推進部提交第壹批上市申請文件(書面文件),同時通過保薦業務專區提交電子文件。
2.L-2日(L-2日為新股發行日)或之前:(1)8:30前,保薦人應在保薦業務專區“上市業務-上市數據填報”壹欄填寫並提交上市數據。(2)保薦機構按照上市文件清單要求,向深交所上市推進部提交第二批上市申請文件(書面文件),同時通過保薦業務專區提交電子文件。
3.L-2日:(1)保薦機構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促進部領取股票上市通知書;(二)保薦機構聯系指定媒體披露上市公告;(3)發行人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促進部領取《首次上市費繳納通知書》,繳納首次上市費。
4.L-1: (1)上市公告、上市推薦及法律意見書的披露(創業板發行人還需披露上市公告提示性公告);(2)保薦人和公司要做好上市準備。
5.l日:準時參加上市儀式。